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民办函〔2017〕172号)及《云南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云民发〔2021〕184号)的要求,现将保山市民政局2024年度市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使用情况的公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保山市民政局2024年度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预算资金为15万元,项目资金支出为5万元,执行率达33.33%。通过面向全市登记的社会组织公开征集福彩公益项目的方式,由专家小组评审确定了3家民政领域项目获得机构。根据项目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规范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支出计划安排支出,确保执行进度与序时进度相匹配。
二、项目推进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资金下达情况:根据(保财综〔2024〕5号)文件下达保山市民政局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资金15万元。资金使用立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实际,保山市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等文件要求,采取面向全市登记的社会组织公开征集福彩公益项目的方式,形成项目库。通过专家小组评审的方式确定3家民政领域项目获得机构,给予资金支持,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
(二)项目开展情况。根据《关于2024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保财综留〔2024〕1号),保山市民政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项目完成情况开展自评。项目开展以来保山市民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严格按财政批复的预算和用款计划执行,按照项目预算使用的用途安排资金支出,专款专用,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且执行有效。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保山市民政局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按审批权限严格对资金的支付进行了相关审核、审批,规范资金的使用,有效保障了资金的规范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未发生被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关于资金管理方面通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