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民办函〔2017〕172号)及《云南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云民发〔2021〕184号)的要求,现将2024年保山市社会福利院市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保山市社会福利院收到市级福彩公益金28万元,严格按照资金管理使用范围列支资金。截止2024年12月31日 ,集中养育儿童成年后安置费4.8万元和在读大学生学费3.02万元已发放完毕;儿童福利优化提质设施设备购置3.5万元已使用。结余资金被财政收回指标。
二、实际成效
该项目对4名在读大学生进行了资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鼓励促进1名集中养育儿童成年后自立自强、回归和融入社会,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发挥儿童福利机构资源优势,支持机构优化提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