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民办函〔2017〕172号)及云南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云民发〔2021〕184号)的要求,现将保山市社会福利院2024年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保山市社会福利院收到中央和省级下达福彩公益金111万元,严格按照资金管理使用范围列支资金。截止2024年12月30日 ,孤儿助学金1万元已全部发放完毕;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设施设备配置费已使用35.30万元。结余资金被财政结转指标。
二、实际成效
该项目对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的孤儿1名进行了资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使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发挥儿童福利机构资源优势,切实保障儿童权益,支持机构优化提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