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民办函〔2017〕172号)及《云南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云民发〔2021〕184号)的要求,现将2024年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4年,保山市民政局收到保山市分成的2023年福彩公益金资金-保山市民政局慈善公益事业培育发展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费5万元,由保山市慈善会承接,用于开展保山市慈善公益事业培育发展暨业务能力提升。目前全额拨付至保山市慈善会。
二、实际成效
一是组织召开慈善会会长、秘书长联席会议,更好联动全市慈善资源,联合各级红十字会组织筹备开展2024年“9.5中华慈善日”慈善项目。二是组织开展新修订《慈善法》解读,开展慈善法律法规业务培训。三是组织慈善组织参加诚信体系建设业务培训。四是加强慈善组织党的建设,开展党建业务培训。五是组织编写保山市慈善组织相关法律法规汇编,进一步规范慈善组织捐赠工作。六是组织开展全市慈善组织调研,及时掌握慈善组织在慈善捐赠和慈善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问题。
项目服务领域:一是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慈善工作领导,业务科室人员;二是全市9个慈善组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业务负责人。受益对象:全市一老一小、一孤一残及有需要提供帮助的人群。
保山市慈善会作为全市慈善领域枢纽型组织,加强各级慈善会及慈善组织的指导,充分发挥在全市慈善公益事业培育发展中桥梁纽带作用,联合全市慈善组织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分工协作、互相增益的模式,促进慈善救助效能最大化,共同打造“汇聚爱心和谐保山慈善关爱一老一小”慈善项目。加强全市慈善组织调研,客观分析慈善公益事业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提出思路和方法,统筹推进全市慈善事业创新发展。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