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2-9-17_Z/2018-0619005 发布机构 保山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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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民政局2017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保山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努力把我市城乡社区建设成为“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的和谐社区,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全省和谐社区建设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云办发〔2010〕15号)和《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保发〔2007〕33号)精神,要建立完善以政府分级投入为主、各方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社区建设投入机制。由于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任务加重,省级各类检查指导工作较多,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费支出压力增大,为保证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正常运转,确保我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全面推进,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特申请此项经费。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8〕26号)要求,我科室积极组织开展“保山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绩效评估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通过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对照绩效评估各项指标,认真开展绩效评估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2017年保山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共5万元,用于保山市城乡社区主任示范培训班和保山市社区建设工作差旅费共5万元,无资金遗留情况。工作经费采取实报实销形式,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保山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的目的在于促进我市基层自治组织发展,推动我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在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的配合下,我科室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项目绩效自评小组,制定项目绩效自评方案,通过查阅相关文件、单据、报销凭证等,核对资金使用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年度目标5万元,已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提升我市城乡社区干部的履职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城乡社区居民”年度目标已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保山市社区干部满意度”年度目标已完成。

四、绩效自评结果

经绩效自评小组对保山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进行认真自评后认为:通过开展全市城乡社区主任示范培训班,提升我市村干部的履职能力,推进我市基层自治组织的发展,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自我定格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