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2-9-/2021-070501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07-05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四叶草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保山市隆阳区红庙社区社会工作站建设项目。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云民办发〔2020〕78号)中关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及队伍建设的要求。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保山市四叶草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红庙社区开展服务,解决社区问题,满足居民需求的同时,不断提升居民关注社区公共事务的积极性,改善社区关系,整合社区资源,强化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服务留守、困境及所有儿童,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关爱老人,陪伴老人,社区医养结合,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救助对象帮扶,链接罕见病救助资源,缓解生计、生活、心理等方面的压力,构建社会支持网络;培育本地社会组织,挖掘社区组织资源,搭建服务平台,提升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意识和能力。
项目已完成50%,计划2021年12月结束。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资金已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四叶草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会工作站经费3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所拨款项30万元,已全部执行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福彩公益金管理办法执行,严格按照《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云民办发〔2020〕78号)中的资金管理要求和四叶草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经费进行规范使用,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省级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地区(社区)数量1个,已在保山市隆阳区建立红庙社区社会工作站1个。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地区(社区)建设完善率要求>80%,已完成90%。
(2)社会效益指标:社会工作宣传认知度、认同度提升至80%,已完成8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80%,已完成90%。
四、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结果: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