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2-9-/2021-070501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07-05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财规〔2019〕7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康颐养保山养老院的入住人数、床位设置、护理级别、管理情况、服务种类等因素,下达2019年度养老机构运营补贴3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实施情况。要求中康颐养保山养老院根据实际情况,在云南省“智慧养老平台”录入入住和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2019年运营补贴。
2.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财规〔2019〕7号)文件要求,根据“智慧养老平台”数据,结合机构运营需求,核定中康颐养保山养老院2019年运营补贴。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20〕203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3万元,已全部支付。
2.项目资金用于购置老年人健身器材、棋牌桌、电子显示屏等设施设备,以及建设机构服务展示区域。
3.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规范管理。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219年,机构运营顺畅,能针对老年人的不同需求提供各方面、多层次的服务。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开展老人满意度调查问卷,老年人及家属满意率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受疫情影响,入住人数较少,机构运营成本高。
2.受传统养老观念束缚和养老支付能力限制,部分老年人不能接受付费养老服务,部分服务项目难以开展。
3.下一步加大宣传推广,进一步丰富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方式,探索多种方式让利老年人。
五、绩效自评结果
为失能、半失能、高龄老年人提供周到的日常照料、健康监测、用药指导、娱乐休闲等服务,解除高老年人家庭的后顾之忧,引导老年人转变养老观念,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自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