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2-9-/2021-0705018 发布机构 保山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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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中央结算新冠疫情防控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结算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0〕119号)文件要求,现依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云财社〔2020〕17号)文件有关规定,文件要求用于疫情防控需要的医疗设备和物资采购。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医院收到文件后及时召开了院办公会议,根据文件要求制定了采购计划,并于9-11月采购了三次医用耗材。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结算补助资金通知》(保财社〔2020〕127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3万元,已全部支付。

2.按照协议,中央结算疫情防控结算补助资金3万元执行情况:用于购买医用口罩支出18170元,消毒用品支出11830元,

3. 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规范管理。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底项目已经全部使用完毕,通过项目的使用,让医院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日常工作中起到积极的作用,为医院的日常消毒、防护工作增加了有力的保障。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五、绩效自评结果

为医院的疫情防控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自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