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2-9-/2022-0607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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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民办函〔2017〕172号)及云南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管理办法(云民发〔2021〕184号)的要求,现将2021年中央、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我市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保山市2021年度中央福彩公益金支持我市社会福利事业共计209.50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1个,共102.50万元;残疾人福利类项目4个,共20万元;儿童福利类项目(孤儿助学)4个,共26万元;社会公益类项目(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12个,共61万元。
(一)保山市本级36万元,属社会公益类项目(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
1.保山市民政局2021年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培训项目20万元。
(1)基本情况
为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通过率,保山市民政局委托保山学院政府管理学院、保山市四叶青少年事务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定于2021年9月11日至12日开办2021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前网络培训班。
(2)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从课程设置、师资队伍、专业实训到生活安排、各项活动等方面都作了精心准备;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在工作十分繁忙的情况下,克服困难,共有1062余人参加此次社会工作资格考试考前网络培训学习。
此次社会工作资格考试考前网络培训学习,呈现出四个亮点。一是社会知晓率逐年提高。以民政系统为主,妇联、共青团、文广局、人社、残联等社会工作成员单位积极报名参加社工职业水平考试,参与面逐年扩大。二是部门领导率先垂范。三是考前培训更加规范。根据考试的特点,市民政局积极与保山学院政府管理学院、保山市四叶青少年事务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商定了培训的课程及师资力量,把培训分为中级和初级两个班,更加有利于参训学员学习。四是参训人员逐年增加。培训学员从去年的190人提高到今年的1062人。项目于2021年9月11日-12日开展,已完成100%。
(3)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2021年度保山市民政局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培训经费20万元。已用在社会工作资格考试考前网络培训43100元,结余156900元。因受疫情影响培训延期,剩余资金156900元结转至2022年10月执行完毕。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福彩公益金管理办法执行,进行规范使用,专款专用。
(4)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支持项目数量≥4个,已完成1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100%,已完成100%。
ƒ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受助对象满意度100%,已完成100%。
(5)绩效自评结果
202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2.保山市暖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021-2022年度“三区”计划配套资金项目8万元。
(1)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暖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开展服刑人员社区矫正服务项目。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服务,给以情绪疏导,改变其不良认识,行为方式,建立新的认识,行为模式;协助其建立良好的家庭关系和人际关系,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帮助其树立生活信心并融入社会。
(2)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目标
建立社区矫正对象档案50份,系统管理个案31人,结案7人,未结案24人,目标完成90%,计划8月份完成;小组活动完成5个,未完成一个,目标完成95%;计划6月份全部完成;社区活动完成5个,未完成一个,目标完成95%,计划6月份完成。
‚本土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目标
选派社工业务学习交流3次,本土社工培养一次,自愿者培养2次,项目督导一次,参与性社会活动4次。
项目于2021年8月10日-2022年8月9日开展,已完成92%,计划2022年8月份全部完成。
(3)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资金已拨付项目实施单位,暖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021-2022年度“三区计划”经费8万元。所拨款项8万元,已支出45600元,结余34400元。剩余资金34400元结转至2022年8月执行完毕。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福彩公益金管理办法执行,进行规范使用,专款专用。
(4)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支持项目数量≥4个,已完成1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100%,已完成100%。
ƒ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受助对象满意度100%,已完成100%。
(5)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3.保山市四叶草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021-2022年度“三区”计划配套资金项目8万元。
(1)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四叶草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保山市隆阳区芒宽乡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以芒宽乡为主阵地,依托芒宽乡社工站,将项目服务延伸至周边村镇,充分发掘和链接现有资源,发挥社区工作者、村委会、社区居民和学校教师等的能动性,在生态系统理论视角指导下开展服务。完善芒宽乡社会工作服务站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逐步形成一套规范化的服务模式。引导当地社工人才运用专业理念和科学的方法对居民开展服务,使其专业服务能力,得到提升,保持专业服务的持续性。同时借助社工站的力量,成立社区社会组织,实现居民自决权利,促进邻里和谐,增强居民对村(社区)的归属感,有力推动基层社会工作的发展,并为其他乡镇基层自治提供经验指导,助力乡村振兴。
(2)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乡镇社工站建设
‚本土人才培养
ƒ基层居民自治
项目计划2022年8月结束,已完成70%。
(3)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资金已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四叶草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021-2022年度“三区计划”经费8万元。所拨款项8万元,已支出11200元,结余68800元。剩余资金68800元结转至2022年8月执行完毕。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福彩公益金管理办法执行,进行规范使用,专款专用。
(4)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支持项目数量≥4个,已完成1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100%,已完成100%。
ƒ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受助对象满意度100%,已完成100%。
(5)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二)隆阳区59.50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37.50万元;残疾人福利类项目5万元;儿童福利类项目(孤儿助学)10万元;社会公益类项目(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7万元。
(三)施甸县37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25万元;残疾人福利类项目5万元;儿童福利类项目(孤儿助学)5万元;社会公益类项目(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2万元。
(四)腾冲市12万元,属社会公益类项目(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
(五)龙陵县32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20万元;残疾人福利类项目5万元;儿童福利类项目(孤儿助学)5万元;社会公益类项目(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2万元。
(六)昌宁县32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20万元;残疾人福利类项目5万元;儿童福利类项目(孤儿助学)6万元;社会公益类项目(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2万元。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保山市2021年度省级福彩公益金下达资金共1361.22万元,其中:市民政局12.20万元,隆阳区537万元,施甸县184万元,龙陵县330万元,昌宁县298.02万元。具体项目: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项目16个,共873.02万元。
(二)救助管理机构救助项目补助资金项目1个,共25万元。
(三)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资金项目12个,共60万元。
(四)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补助经费项目10个,共200万元。
(五)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项目1个,共50万元。
(六)儿童福利服务机构项目补助资金项目2个,共8万元。
(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补助资金项目1个,共2.20万元。
1.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1〕150号)文件要求,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作,全市符合条件儿童7人,按照每人2000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资金1.4万元。
2.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将孤儿助学政策逐步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拓展,市民政局转发了《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1〕150号)文件,对有关工作做了安排,要求各县(市、区)广泛宣传助学相关政策,认真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对象的身份核对、学籍核实工作。经排查核实,全市有7名儿童符合资助条件,其中隆阳区4人,龙陵县3人。
3.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保财社〔2021〕259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2.2万元,已支付1.4万元,结余0.8万元。
‚资金执行情况:对符合条件的7名儿童银行卡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将资金直接打入7名儿童个人账户中,并通过电话逐一核实资金到账。
ƒ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规范管理。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1〕150号)文件要求,按时足额完成了助学资金的发放工作。
‚有效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合法权益,让困境儿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发放对象满意率100%。
4.绩效自评结果
培训收到预期效果,自评优。
(八)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10个,共99万元。
(九)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建设补助经费项目2个,共14万元。
(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补助经费项目2个,共30万元。其中:保山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督导费10万元,施甸县乡镇(街道)社工站示范点项目建设20万元。
保山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督导费10万元:
1.项目基本情况
依托保山学院社会工作专业的专业支持,成立保山市社会工作服务站督导团队,为保山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提供行政性督导、教育性督导以及支持性督导服务,推动各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能够提供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服务,以提升基层民政事务能力与社会工作能力。对保山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进行政策知识、站点规范运营、项目运作和实务开展等方面的专业督导,提升服务质量,实现保山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运作。
2.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已对部分乡镇开展了线下督导服务,并要求全市各站提交年度服务计划。
项目计划于2022年10月完成,已完成60%。
3.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资金已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四叶草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020-2021年度“三区计划”经费10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所拨款项10万元,已用在保山市乡镇(街道)社工站督导3000元,结余97000元。剩余资金97000元结转至2022年12月执行完毕。
ƒ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福彩公益金管理办法执行,进行规范使用,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支持项目数量≥4个,已完成1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100%,已完成100%。
ƒ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受助对象满意度100%,已完成100%。
4.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