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2-9-/2022-0608005 发布机构 保山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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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基本生活费(207)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9月收到保山市财政局下拨孤儿基本生活费市级补助资金18.7万元,用于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存,促进其成长,使其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好地融入社会。该款项用于为孤儿购置生活必需品,保障孤儿医疗、教育等基本权利。孤儿是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对象,该笔资金有利于孤儿的健康成长。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于2021年9月收到保山市财政局拨付的孤儿基本生活费市级补助资金18.7万元,用于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我院立即召开院务会议,研究讨论资金使用情况。院务会议讨论通过,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列支资金,确保该笔救助资金全部用于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孤儿基本生活费市级补助资金于2021年9月由市财政局拨入,金额为18.7万元,已全部拨入。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保财社[2021]207号文件要求,孤儿基本生活费市级补助资金用于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我院于2021年9月收到拨付的资金,立即召开班子会议,根据文件传达的精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院通过会议研究讨论,确定了资金的使用情况。孤儿物资的采购,根据采购办的要求进行询价采购,采购工作均由物资采购小组进行,采购完成后全额付款给供货企业,未有拖欠资金情况发生。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通过召开班子会议,由财务室全权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21年项目资金为18.7万元,全年共完成指标值15.47万元,结余3.23万元。主要由于资金下达时间较晚,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年度经济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完成。社会效益指标里关于救助政策知晓率指标未全部完成,需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清楚知晓相关救助政策。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孤儿对我院的工作人员的服务持满意态度。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评价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现实问题和困难,是在预算编制及成本控制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欠缺。在以后年度的预算安排中,我们将会更加注重预算的合理化和科学化,更加严格地控制成本,同时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的指导,以及持续有力的支持。

五、绩效自评结果:94.55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