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2-9-/2022-060801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6-08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根据《云南省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财规〔2019〕7号)和《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云南省第二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云南赛区选拔赛的通知》(云民发〔2021〕138号)文件精神,安排资金20万元,专项用于养老服务质量质量培训。市民政局于2021年9月21日--28日开展养老护理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同时对参加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选手开展赛前培训,共培训106人,有效提升全市养老服务质量。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培训筹备情况
根据《保山市民政局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的通知》(保民政通〔2020〕2号)、《保山市民政局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民政通〔2020〕26号)、《保山市民政局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全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保民政通〔2021〕21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计划,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培训。分别向弥勒市世语薇薇职业培训学校、昆明市官渡区源力职业培训学校、蒙自八仙林职业培训学校发放询价邀请函,与最低报价单位昆明市官渡区源力职业培训学校签订了培训合同,由该学校承担培训课程、考试、鉴定、发证、赛前培训、竞赛指导等工作。
(二)培训组织情况
养老服务质量培训由市民政局主办,培训课程由昆明市官渡区源力职业培训学校承担,培训对象为全市已运营的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民办)未持养老护理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合格证的护理人员、各村(居)委会30-50周岁有培训和到养老机构就业意愿的留守妇女以及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全体人员、参加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选手。培训时间共8天。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保财社〔2021〕211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20万元,已支付18.6682万元,结余1.3318万元。
2.资金执行情况: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费8.8万元,赛前培训费0.57万元,住宿费3.674万元、伙食费4.652万元、资料费0.9722万元,合计18.6682万元,实际支付18.6682万元。
3. 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规范管理。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对全市各养老机构未持证及有从业意愿的留守妇女共88人进行了培训,并全部通过考试鉴定获取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对全市参加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选手24人(其中6人同时参加技能培训)开展了赛前培训,成功举办全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通过竞赛,选拔出4名优秀选手参加了省级选拔赛,保山市获全省优秀组织奖,个人三等奖2名,优胜奖1名。
3.通过培训,推进全市养老护理专业化、规范化,提高了养老护理水平,大幅度提高全市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全市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整体提升,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培训对象满意率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受资金限制,培训方式方法还比较单一,实际操作不够,全市高等级养老护理员缺乏,拟争取资金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培训,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
培训收到预期效果,自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