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2-9-/2023-0509014 发布机构 保山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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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社会福利院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保山市社会福利院(保山市儿童福利院、保山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隶属于保山市民政局主管的二级单位,工作职能主要是负责全市的孤、残、弃婴、儿童收养以及负责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按市级预算管理,属于全额拨款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执行事业会计制度。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通过检查整体支出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保山市社会福利院部门决算收入525.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5.11万元,2022年部门决算支出52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97万元,项目支出123.14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内控规范和资金监管,增强部门资金统筹能力。按照预算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完整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有关制度办法等。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合规,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本单位主要参照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绩〔2023〕3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自评指标体系,从投入、过程、部门产出绩效三个方面设置了综合指标、共性指标、个性指标等三类涵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项目管理、资源配置、履职完成及效益等多项评价指标,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法:因素分析法、比较等。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组织实施阶段:根据评价计划拟定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部门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成本指标均已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过程情况分析

年度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均已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产出情况分析、

年度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按年初指标值完成。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救助对象对我院的工作人员的服务持满意态度。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在此次绩效评价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现实问题和困难,是在预算编制及成本控制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欠缺。在以后年度的预算安排中,我们将会更加注重预算的合理化和科学化,更加严格地控制成本,同时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的指导,以及持续有力的支持。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建立整改机制,及时调整和优化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保山市社会福利院按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及时收集补充有关资料,实事求是,确保数据准确、分值合理、结果客观,严禁刻意抬高分数、弄虚作假。自评采用打分评价的形式,得分根据定量指标、定性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定。各组室对照年初预算设定的绩效目标及指标值,对应填报2022年度实际完成值,对未完成绩效目标及指标要逐条分析,说明原因,并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预算编报程序。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要求,提前完善项目库信息,将新项目入项目库,每年的预算项目均保证取源于项目库。严格预算执行。在整个预算期内,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有效控制经费范围、合理合规使用资金、按时完成执行进度。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