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2-9-/2023-050901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5-09 |
文号 | 浏览量 |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正在进行。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市民政局通过项目化运作方式,于2022年11月招募大学生12人到4个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试点服务(隆阳区永昌、兰城街道;龙陵县镇安镇、昌宁县田园镇)。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11月12名驻站社工开展在各站点开展工作,11-12月试用期工资已发,2023年12人均通过试用期考核,于2023年1月正式入职,工作开展情况不错。
项目于2022年11月开展,为期一年。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2年度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试点经费已收到8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所拨款项80万元,已用于支付12名社工工资6.5万元,结余73.5万元。剩余资金每月发放12名社工工资。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福彩公益金管理办法执行,进行规范使用,专款专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指标:建成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示范站(点)数≧4,已完成100%
(五)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已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包括可能对项目绩效产生影响的因素、往年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