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2-9/20250122-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5-01-22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民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1400000

保山市民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保山市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1.落实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3.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4.按照规定权限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5.负责指导婚姻管理政策的执行,推进婚俗改革。6.负责指导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的执行,推进殡葬改革。7.组织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8.承担保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落实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9.组织实施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10.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的执行,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11.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山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

保山市社会福利院(保山市儿童福利院、保山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工作职能主要是负责全市的孤、残、弃婴、儿童收养以及负责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工作职能主要负责收治久病不愈的无依无靠、无家可归精神病患者和长期流散社会的精神病人,为优抚对象精神病患者提供治疗和服务,同时与辖区综合医院分工协作,承担部分社会精神障碍患者以及心理障碍患者的诊疗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民政局设正科级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事务科、社会救助科、区划地名科、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及机关党委。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共设置33个内设机构,其中:行政职能科室21个分别是党支部办公室、办公室、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财务室、总务科、质控办、医保办、行风办、医教科、医疗纠纷办公室、感控科、信息科、价格管理科、公卫科、病案科、采购办、设备科、后勤保障科、工会;临床科室分7个别是门诊部、一病区、二病区、三病区、四病区、五病区、康复区;医技科室5个分别是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彩超室、心脑电图室。

2.保山市社会福利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未保中心、儿童组、后勤保障组。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保障和兜底力度。加快推动健全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2.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统筹居家养老“10+N”上门服务和家庭适老化改造等项目资金和资源,组织实施好2,000家庭床位建设和不低于60,000人次上门居家养老服务。推进“1+N”农村集中供养。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无障碍设施等不达标的机构转型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采取中心敬老院统一管理、指导、服务、运行的方式,整合乡村资源,实现养老工作一体化、规范化、标准化。持续做好幸福食堂老年助餐服务。采取“社会力量+养老”“物业+养老”等模式,完善老年幸福食堂管理运营制度,把老年幸福食堂办好、办活。3.老龄工作。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和统筹协调转变,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措施,增强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推动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坚持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4.进一步落实儿童福利政策。认真落实好留守儿童“1+3”文件要求。发挥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专班办公室牵头协调作用,强化部门协作,召开专题会议和联席会议,适时开展调度,落实挂联帮扶、1+N寄宿模式、61,520等关爱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措施,落实特殊困难儿童寄宿和资助审核工作,确保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取得实效。努力打造儿童服务综合平台。持续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开展市儿童福利院多功能教学室、图书阅览室、室外活动场所的提升改造,进一步优化院内环境,加强队伍建设和人员配备,不断完善教育、医疗、康复、社会工作功能,把市儿童福利院打造成“五位一体”服务平台。组织实施好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大力扶持专业社工机构参与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结合实际开展各类关活动,加强宣传推广,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1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4人。在职实有10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9人,财政差额补助1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1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预算部门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781,80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721,8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12,560,004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200,000元,上年结转1,300,00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8,769,885元,同比下降23.99 %。主要原因是二级单位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721,800元,其中:本年收入13,721,8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21,8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190,400元,同比下降1.37%。主要原因为人员正常退休,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528,61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721,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331,000元,比上年减少29,700元,同比下降0.22%,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退休,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390,800元,比上年减少160,700元,同比下降29.14%,主要原因一是保山市社会福利院2025年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减少;二是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5年减少了救济费项目8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3,126,000元,主要用于市民政局公务员工资支出、单位公用经费支出。

20802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社会组织管理5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财务审计经费。

20802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5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划界限管理,界桩维护等。

20802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764,400元,主要用于市民政局事业编制职工工资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400元,主要用于市民政局退休职工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9,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70,8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62,800元,主要用于职工死亡抚恤支出。

2081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6,966,7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保山市福利院、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职工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62,500元,主要用于市民政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72,8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保山市福利院、保山市精神病医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98,700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700元,主要用于职工生育保险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74,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2,5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91,6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2,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元,下降9.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民政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民政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2,00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4次,共计接待238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民政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元,下降11.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元,下降11.1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减少原因:保山市民政局报废车辆一辆云MC1855,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35,000元,保山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增加一辆云MFC305,保山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为差额拨款,财政承担车辆运行维护费25,000元的60%为15,000元。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社会组织审计经费,绩效目标: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收费、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监管、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目录管理,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破除利益关联,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2.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经费:2025年界线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由保山市牵头组织开展“保怒线”联合检查及平安边界建设工作。界线毗邻双方将对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界线协议书、附图和界桩成果表实地逐段、逐点踏勘界线,检查修复界桩及界线标志物,明晰界线实地走向,处理纠正违反界线管理政策法规和勘界协议约定的行为和问题,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签订新一轮《平安边界建设睦邻友好公约》。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民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64,1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9,500元,较上年下降5.81%,主要是单位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厉行节约。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山市民政局资产总额156,208,682.7元,其中,流动资产35,326,194.96元,固定资产112,672,34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53,040元,无形资产7,826,661.84元,其他资产30,439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19,953.8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60,104.5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5项,账面原值108,66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13,500元,其中出租资产5,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3,5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