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持续增加社会救助等民生资金投入,建立完善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等机制,救助保障水平逐步逐年提高实现“五连涨”。
2020年至2024年12月,全市累计救助农村低保621.8万人次、城市低保50.2万人次、特困人员41.6万人次。各级财政累计支出基本生活救助资金28.8亿元,保障标准逐年提高,截至2024年,农村低保标准较2020年增长33.98%,年均增长6.8%;城市低保标准较2020年增长11.36%,年均增长2.27%,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较2020年增长14.08%,年均增长2.82%。全市民政系统在履行好社会救助“保基本”的同时进一步发挥好“促发展”的作用,用心用情用力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