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加强民政法治建设,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现将一年来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聚焦法治能力建设
一是健全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由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谋划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是民政干部执法能力提升。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将学习贯穿始终,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法治能力提升班、网络学习、自学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精神、民政领域法律规章,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培养法治思维指导工作、用党的创新理论推进工作。
三是普法宣传有力推进。深入开展“宪法进社区”和“普法强基”活动,聚焦“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重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老年人权益保障、社会救助、婚姻、殡葬、慈善、社会组织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不断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使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二)强化立法创制,健全完善依法行政
一是推进民政领域立法创制。加强立法机制建设,拓宽公众有序参与政策建章立制的范围和途径,推动民政领域地方立法,今年以来出台了《保山市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保山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部门联审机制》《保山市临时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性文件。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及时备案制度,今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保山市临时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均按照要求在出台前,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经审查,未发现未经合法性审核等法定程序制定或未按规定公布、因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被有权机关书面指出的规范性文件。今年开展妨碍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先后组织对提请市政府印发的和局发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无因清理整治不到位被查处行政垄断案,或未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定的或代政府起草的政策措施被查处情况发生。
三是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立足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推进民政领域审批改革。2024年市民政局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9%以上,全程网办率、“零跑动”率达85%以上,承诺办结时限压缩比例达75%以上。政务服务零差评,2023年第三方调查评估未发现问题。落实12345热线“接诉即办”和退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时限规定签收、处理群众需诉求,工单签收率100%、按时办结率100%。安排专人负责投诉处理工作,在窗口和网上公开投诉方式和渠道,严格按照规定处理投诉事项。建立投诉处理回访机制,并按时报送工作台账。及时处理网上服务大厅工作业务和咨询、投诉,安排专人在每个工作日登录网上大厅,查看咨询、投诉、接件,能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处理网上大厅的咨询投诉件,2024年未出现超时、差评和投诉情况。
(三)落实依法决策,实现科学化民主化
一是规范重大决策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保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程序,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决定程序,保障决策科学、程序适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并通过门户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坚持集体审议决策。严格落实集体讨论、听取意见、集思广益、会议决定程序规定,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5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28项,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周二“书香民政”学习例会集中学习28次,进行警示教育7次。积极邀请党外人士及相关机构列席局党组会议,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决策质量。
二是发挥法律参谋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依法决策、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的作用,同时也解决了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不扎实的短板问题。今年法律顾问参与了局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把关、协助处理局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诉讼、投诉举报等法律事务、开展行政合同及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等法律事务,同时参与专题法律学习会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局推进依法行政提供有效的支持和参谋。各县(市、区)均聘用了法律顾问,已实现全覆盖。积极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原公职律师工作调动,现新聘公职律师评审材料已履行上报审查程序。
三是注重汇集群众意见。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分别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和“局长信箱”专栏,充分听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意见建议,及时公开意见征集情况、反馈决策结果。邀请相关部门和服务对象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征集行政决策和风险评估多方意见建议。今年共收到局长信箱来信4次,12345来信7件。
(四)强化全过程监督,全面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公开行政执法相关信息,规范执法操作流程,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动态调整本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及时对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行政权力进行动态调整,2024年共调整7个行政权力事项,明确公布了本级42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20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强制5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
二是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能力提升工作。按照《保山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统筹制定2024年度保山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完成监管目录清单认领、检查实施清单填报,执法人员入驻率达100%,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了《2024年度养老服务机构部门联合抽查方案》,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通过联合检查,强化了养老机构安全工作和规范管理,有效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同时,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了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推进部门协同监管常态化,切实减轻养老机构和从业人员负担,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全年没有发生执法人员违法违纪事件。
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云南润霖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作为单位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合同制定、处置重大事件等方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开展研究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为依法决策把好关键“法律关”。今年以来,共出具民政文件法律审核意见12份,解答各类咨询30余人次,参加普法志愿活动1次,开展法治专题讲座1次。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全面推动依法治理进程
一是规范执法过程监管。按市司法局要求组织处室、直属单位执法人员对当年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执法案卷评查,对照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形成书面案卷评查报告。就应对民政领域重大风险点防范化解制定解决对策,本地区目前未出现因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未合理处置印发重大舆情情况。
二是完善行政应诉制度。按要求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积极应诉,按照规定向法院提交做出被诉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并依法参加庭审活动,尚未出现败诉情况。在规定期限内反馈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今年未有行政应诉情况。
三是自觉接受监督。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提高民政法治工作质量、改进政务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024年我局主办建议1件,协办建议2件;主办提案6件,协办提案5件,其中市级领导督办提案1件;没有2023年的续办件。按照相关要求严格规范办理,做到先调研、再沟通、后答复,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结率、满意率达100%。
(六)加强社会关切回应,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一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为增强行政复议应诉效能,要求全局各执法业务科室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义务。今年以来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2024年,利用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平台和保山民政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各类民政信息276余条,其中涉及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行政执法、通知公告等内容。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向保山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双公示”信息159条,公示率100%。
三是强化矛盾纠纷化解。我局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长为成员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依法统筹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畅通群众诉求、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依法维护信访秩序。截至目前,共受理信访事项12起,其中,昌宁5起,隆阳3起,腾冲3起,施甸1起,答复率100%,办结率达100%,全年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二、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宣传效果有待提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虽能积极参与民政普法任务,但因其未受过培训、专业性不强,开展民政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明显。
(二)主动意识上还有差距。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动意识不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没有单独设置政策法规科。依法行政相关制度和人员有待完善和充实,缺乏专业、系统的培训,对法治政府建设及政策法规工作研究不深入、工作举措不多。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廷辉同志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专题听取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研究行政规范性文件、审议重大行政决策和其它涉法工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6月14日,保山市民政局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6次集中学习,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深入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加强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国家安全法、慈善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科学谋划新年度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全面领会精神实质,迅速统一思想和行动,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执行力,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全力以赴推动民政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以贯彻落实民政法律法规为主线,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继续加强民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普及,切实抓好教育学习,加强培训。同时,面向社会,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形成知法、守法、依法履行职责的良好氛围,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基础。
(三)以认真履职担当作为为基础,进一步推动民政事业新发展。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的民政职能为抓手,着力构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国家建设相适应的现代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