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朋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规范养老服务工作,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保山市民政局通过调研、在保山市民政局微信平台征求意见建议;发函征求老龄委30家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市民代表、社区代表、乡镇街道代表、机关团体代表、企事业单位代表等各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建议,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形成了《保山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为确保条例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现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内容
《保山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涵盖了养老服务的总则、规划和建设、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贯通协调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形态、构建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发展三方协同机制、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医养康养服务及其扶持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我们诚挚邀请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朋友就条例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以及存在的其他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详见附件)
二、征求意见方式
您也可以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保山市民政局。请确保您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以便我们在后续工作中与您取得联系。
三、征求意见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起至2月19日,请在此期限内提交您的意见和建议。
四、联系方式
如您对条例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了解,请随时联系我们。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治林,0875-2218029,bssmzjylk@126.com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海棠路东段保山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
五、其他事项
(一)请在提交意见和建议时,注明“《保山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保山市民政局将对所有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不断完善条例内容,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
感谢您对保山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保山市民政局期待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保山市民政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