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2-9/20250318-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3-18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民政局关于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持续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提高公众防范意识,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现将保山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打击整治对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一)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

(二)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

(三)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

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名称中包含有“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

二、打击整治重点

(一)利用“乡村振兴”“军民融合”等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以服务国家战略、对接资金项目、颁发奖状证书等方式收取费用,给基层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造成经济损失,影响市场秩序的;

(二)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冒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或关联公司等名义,进行乱收费、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采取类似合法社会组织的名称开展敛财活动,影响社会公众对社会组织的信任,破坏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环境,干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的;

(四)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打着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扰乱社会秩序、损坏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应当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避免上当受骗。

四、举报内容

为了便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五、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下方公示的电话或邮箱向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渠道如下:  

(一)现场举报地址:保山市民政局7楼712室(隆阳区永昌街道海棠路中段)。

(二)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

保山市民政局:0875-2167607(工作电话),工作邮箱 bssmzjsgk@126.com

隆阳区民政局:0875-2229157(工作电话)工作邮箱lymz-1@163.com

施甸县民政局:0875-8127224(工作电话)工作邮箱mzjdyj@163.com

腾冲市民政局:0875-5133020(工作电话)工作邮箱569541258@qq.com

龙陵县民政局:0875-6127315(工作电话)工作邮箱mz6666@126.com

昌宁县民政局:0875-7121636(工作电话)工作邮箱cnxmzj712163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