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民办函〔2017〕172号)、《云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云财综〔2025〕11号)及《云南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云民办发〔2025〕36号)的要求,现将2025年省级下达福彩公益金集中养育孤儿成年后安置帮扶补助项目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分配下达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1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保财社〔2025〕73号),共下达保山市社会福利院集中养育孤儿成年后安置帮扶补助项目资金4.8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保山市社会福利院集中养育孤儿年满18周岁后,在住房、就业、生活过渡等方面的帮扶补助。
二、项目资金支出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8日,该项目资金尚未支出。未使用原因如下:
2025年无年满18周岁且符合安置帮扶条件的孤儿。该笔资金4.8万元将按规定结转2026年,继续用于符合条件的孤儿成年后安置帮扶。
三、项目成效
因2025年未产生支出,已按规定结转至2026年度预算安排,继续保障孤儿成年后平稳融入社会,解决住房、就业、生活等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