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民办函〔2017〕172号)、《云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云财综〔2025〕11号)及《云南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云民办发〔2025〕36号)的要求,现将2025年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分配下达情况
按照省民政厅有关要求,基层民政服务站建设试点项目应由市本级配套资金5万元/个,保山市已申报项目4个,应配套20万元。《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民政局关于下达保山市分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保财综〔2025〕4号)共下达保山市民政局基层民政服务站建设试点工作配套资金20万元。因省民政厅未下达基层民政服务站建设试点项目,经再次对接省民政厅慈善处,保山市有2个试点进入项目预算,即市级只需要配套资金10万元。2025年8月11日保山市民政局召开党组会提请党组研究:申请将基层民政服务站建设试点项目市级配套资金中97200元调整为本次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项审计经费,已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
二、项目资金支出使用情况
项目已于2025年9月实施完毕,根据合同,应支付项目款9.72万元。具体实施情况:项目已完成,结算金额9.72万元,2025年财政未拨付资金。
三、项目成效
结合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慈善项目较多的社会组织进行专项审计。经分析研究选取近年来接受慈善捐赠累计金额较大、开展公益慈善项目较多、资金规模较大、廉洁风险较高的29家社会组织为本次专项审计抽查对象,占专项整治社会组织的43%。审计工作由2025年7月中旬开始至9月30日完成,审计时间为2022-2024三个年度,针对29家社会组织近3年来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内部治理、信息公开等情况开展审计,如发现重大问题将延伸审计年度,切实解决我市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促进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逐年提升保山市慈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