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民办函〔2017〕172号)、《云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云财综〔2025〕11号)及《云南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云民办发〔2025〕36号)的要求,现将2025年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分配下达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民政局关于下达保山市分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保财综〔2025〕4号),共下达保山市民政局留守困境儿童课题研究项目经费8万元。
二、项目资金支出使用情况
项目未施完毕。根据课题委托协议书,应支付项目款8万元。具体实施情况:市民政局与保山学院签订《保山市留守儿童调查研究课题委托协议书》,课题研究经费8万元,2025年财政未拨付资金。
三、项目成效
由于财政未支付资金,签订委托协议后,保山学院未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