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2-9/20240520-00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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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民政局2024年民政服务机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项目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保山市民政局2024年民政服务机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二)项目地点:保山市。

(三)服务范围: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隆阳区救助管理站、隆阳区丙麻乡敬老院、腾冲市敬老公寓、腾冲市殡仪馆、腾冲市救助站、龙陵县中心敬老院、龙陵县殡仪馆、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施甸县由旺敬老院、昌宁县中心敬老院、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等12个服务机构。

(四)采购单位:保山市民政局。

(五)采购预算:25.00万元。

(六)采购内容: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要求,为12个服务机构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编制消防、紧急疏散应急预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提供本询价文件要求的服务能力。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服务要求

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相关要求,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四、服务酬金和供应商确定

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报价文件,相同服务承诺优先选择报价最低的单位为中标单位。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依据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

五、其它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报价函。

2.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

4.报价文件A4纸打印并胶装,密封送达,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六、服务期限

按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

七、付款方式

按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支付。

八、提交文件截止日期

2024年5月24日17:30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正宗 0875-2160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