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含普通二轮、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动二轮、三轮车)因其轻便、灵活、经济等特点,已成为人们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使用便捷成首选,但是很多车主却对车辆的报废问题置之不理。
摩托车报废的主要标准是什么?
1.累计行驶里程达到12万公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累计行驶里程达到10万公里的正三轮摩托车;
2.使用年限达到13年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达到12年的正三轮摩托车。
摩托车报废程序:
车主将摩托车(要有号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行驶证正副本、车辆登记证书等交到摩托车报废点,回收公司工作人员确认车辆、审核资料后,开具回收证明,回收公司拆解车辆后会将资料交到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
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又有什么危害呢?
1.危险隐患大
因为车辆状态未达标,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极有可能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2.处罚程度高
有人问:“我同时拥有C证和D证,若我驾驶了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会不会一并吊销我的C证呢”
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