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0-2-/2022-0621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治安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2-06-21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关于开展正三轮摩托车和三四轮电动车燃油助力车老年代步车等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防因正三轮摩托车,三四轮电动车、燃油助力车、老年代步车(以下简称“四类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保山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四类车”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违法行为:“四类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改装改型及驾乘不戴安全头盔。

二、重点整治区域及道路:全市各县(市、区)城区、国省道和农村道路,以农村道路为重点。

三、整治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村集市、街天、庙会、婚丧嫁娶等民俗民风活动期间,学生放假收假、农忙等群众集中出行时段。

四、严格责任追究:

(一)对“四类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二)对暂扣后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车辆及非法拼组装车辆,一律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三)对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特此通告

保山市公安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