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防因正三轮摩托车,三四轮电动车、燃油助力车、老年代步车(以下简称“四类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保山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四类车”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违法行为:“四类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改装改型及驾乘不戴安全头盔。
二、重点整治区域及道路:全市各县(市、区)城区、国省道和农村道路,以农村道路为重点。
三、整治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村集市、街天、庙会、婚丧嫁娶等民俗民风活动期间,学生放假收假、农忙等群众集中出行时段。
四、严格责任追究:
(一)对“四类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二)对暂扣后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车辆及非法拼组装车辆,一律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三)对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特此通告
保山市公安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