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为了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结构,提高公共交通通行效率,推动绿色、环保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法律法规规定,拟正式启用保山中心城区拱北路(太保路至兰城路)等4段公交专用车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2年10月15日正式启用。
二、设置公交专用道的道路
序号 |
道路名称 |
公交车专用道路段 |
1 |
拱北路 |
太保路至兰城路 |
2 |
保岫路 |
永昌路至青阳路 |
3 |
青阳路 |
保岫路至龙泉路 |
4 |
永昌路 |
建设路至汇仁路 |
三、公交专用车道及专用时段根据保山中心城区道路条件及实际状况,公交专用车道设置上述路段顺向道路最右侧施划有黄色虚线等公交专用道标线的机动车道内,地面施划有“公交专用道”字样,安装有交通标志标识。
保山中心城区公交专用车道为限时段专用道,公交专用车道的专用时间为工作日7:30-8:30、17:30-18:30,期间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其他社会车辆在公交专用道内行驶、停放;其它时段社会车辆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行驶,但不得妨碍公交车正常行驶及进出站。
四、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的特殊情形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行驶。
2.市政施工养护车辆、环卫清扫车辆、园林施工养护车辆在实施作业时和清障施救车辆在开展施救时,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行驶。
3.校车及其他大中型客运车辆允许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但禁止在公交站台上下客,并不得妨碍公交车辆正常通行。
4.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交通堵塞等特殊情形,仅有公交专用道可以通行的,其他车辆可以临时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但通过事发地段后,应当立即驶离公交专用车道。
5. 公交专用道设置在路口右转导向车道,其他车辆需借用公交专用车道右转的,在不影响公共汽车通行的情况下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右转。6
其他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的情形。
五、其它规定在公交专用道专用时段(工作日7:30-8:30、17:30-18:30),对其他社会车辆进入公交专用道内行驶、违法停放等影响公交专用道正常使用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现场执法、交通技术监控拍摄等方式依法查处。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等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项“在划设专用车道的道路上,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等规定,依法予以处罚。特此通告。
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