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正式实施。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全警动员,深入贯彻落实便利措施的各项工作要求,为群众提供更多便捷高效的交管服务,用实际行动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为确保12项便利措施顺利实施,支队高度重视,组织政治处、宣传、科信、法制、车管、秩序、事故等部门负责人和业务民警,召开专题会议,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出发,对照各项措施,结合业务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并加强与交通、商务、保险等部门的协调联系,全力保障工作落细、落实。同时,各业务部门对照工作措施,做好了系统升级、模拟测试、人员配备、技术维护等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市级新闻媒体,以及“保山警方”“畅行保山365”微信公众号,推送12项措施主要内容、业务办理流程。并在全市各级车管所业务大厅、车驾管社会服务站,摆放宣传展板,发送宣传单,值日警官和导办员面对面向群众开展宣传,精准解读,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措施,体验流程,以更好地享受到实惠和便利。
三、强化培训,提高效率。组织全市科信、车管、秩序、事故、法制、宣传等岗位业务民警积极参加部局、总队举办的业务培训。同时,安排支队的交管业务兼职教官,专门制作课件,通过送教上门、视频会议等方式,将改革精神、措施内容和实施细节传达到所有民警、职工、辅警及社会服务站工作人员,促进业务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
12项便利措施实施首日,全市共办理各项业务650余笔,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