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269635-5-/2021-082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公开目录
  • 治安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1-08-20
  • 文号
  • 浏览量
  • 18
  • 主题词
保山中心城区百名网格单位志愿者开展“不文明行为劝导”集中志愿服务行动

为有效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坚决制止不文明行为发生,8月2日至8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239个网格责任单位分别派出1名工作人员,组成“不文明行为劝导”专项行动队伍,开展为期30天的集中志愿服务行动。

8月2日上午,各网格单位工作人员在五洲国际广场集结。交警支队周仔发副支队长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对集中志愿服务行动做了动员部署。他指出: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最靓丽的名片,文明交通是这张名片中最耀眼的元素。交通出行的文明程度是体现一个城市文明程度最直接的窗口,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和共享文明成果最直接的方式。希望各网格单位的志愿者们认真履职,主动参与到不文明行为集中劝导活动中,规范交通行为,提升市民文明出行意识,共同营造“人人讲文明 保山更温情”的良好氛围。直属一大队民警为所有网格单位志愿者发放了带有单位标识的志愿者服装、帽子、旗子等服务装备,并结合各路口的实际情况,对志愿者们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岗前培训,分配了工作任务。

活动中,网格单位志愿者们分别被安排在等9个路口,从7:10至12:30,12:30至18:30,18:30至21:30,分两组三班制集中开展志愿服务。一是按照“机非分离”的安全原则,协助交警在中心城区各重要路口,开展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专项治理,劝阻摩托车及非机动车不走专用车道的违法行为,及时引导车辆各行其道,规范摩托车及非机动车的行车秩序;二是按照“一盔一带”的安全要求,开展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专项治理,劝导驾乘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戴安全头盔,守护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安全;三是按照“行人出行”的安全规范,开展行人闯红灯、不走行人道、翻越隔离护栏等专项治理,向广大市民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行人出行安全常识,保障行人的出行安全;四是按照“文明交通”的安全准则,开展车辆乱停乱放、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的治理,对过往群众和车辆进行安全劝导和文明引导,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出行意识。

期间,网格单位志愿者积极发挥政策法规知识宣传员和社会治理协管员的作用,做到了“步子迈出来、哨子响起来、旗子飘起来、政策讲起来”,营造了全社会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道路安全大环境,收到了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