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269635-5-/2021-0820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公开目录
  • 治安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1-08-20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直属二大队重拳整治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

为进一步增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意识,有效降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交通事故发生率和死亡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属二大队以“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抓手,重拳整治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一是宣传开路,营造氛围。深入辖区企业单位、学校、农村、社区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发放宣传资料、展示标语、展板、知识讲座、播放专题片等形式对摩托车、电动车违法专项整治做好先期宣传,强调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目的、意义,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整治。大队结合“减量控大”夏季攻势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要求,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全员上阵,在保岫路与归汉路交叉口、保岫路与青阳路等人流车流较大的4个重点路口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对无牌无证、非法改装、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超员、醉驾、脱检、达到报废标准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次、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营造严管严查态势,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是规范执法,文明执勤。整治过程中,全体参战队员严格落实《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疫情期间注意自身防护,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做到警容严整,举止文明,言语得体,树立了保山交警的良好形象。

7月以来,直属二大队共查处驾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741起,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38起,无证驾驶28起,不走非机动车道209起,酒驾2起,醉酒驾驶电动车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