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269635-5-/2022-030401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公开目录
  • 治安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2-03-04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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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交警提高“四个意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针对当前部分地区新冠疫情反弹,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的实际情况。昌宁交警高度重视,提前分析研判,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以“防事故,保安全”为目标,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总体要求,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防护意识和安全意识,全力保障疫情防控下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一、提高责任意识,强“担当”。秉持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昌宁交警再次组织召开“疫情防控”专题部署会,要求全体民辅警要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自觉克服麻痹懈怠和厌战怠战心理,把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充分展现交警力量、交警担当。二是加强组织领导,2月27日,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队长杨雪鹏亲自到更嘎大沙坝、永甸桥等疫情防控卡点督查指导各项管控工作。他要求:各执勤人员要在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的大前提下,严格对过往人员进行扫码登记,按照“不漏一车、不漏一人”的工作原则,对所有入昌人员进行“过筛式”排查,坚决守住第一道防线,全力消除安全隐患。

二、提高忧患意识,强“服务”。认真做好疫情防控下的交管业务办理,昌宁交警积极采取线上“一机办”和线下“一窗办”的勤务模式。一是在交管大厅门口设立“登记台”和“导办台”,循序渐进、相互配合,耐心询问群众需要办理的具体业务,进行详细解答。例如:需要办理机动车检测预约、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等业务时,积极引导群众下载安装交管12123,由导办员告知详细操作流程后,群众自行在手机上办理。二是实现线下“一窗通办”,对于查询、缴费、违法处理等需要线下办理的业务,告知群众自觉排队等候、相互间隔一米,有序办理。同时,要求大队安保人员,对业务大厅进行每日不低于3次的酒精杀毒。

三、提高防护意识,强“查处”。规范路面执法,做好疫情下道路保畅和事故预防工作。一是加强自身防护工作,在进行路面巡逻管控和交通违法查处过程中,发现可疑车辆,一律先让驾驶员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做到“逢疑必查,查处必细”。同时,佩戴好防护口罩,与违法行为人保持相对安全距离。二是加强协同配合,要求各疫情防控站点执勤人员规范穿着防护服、护目镜、反光背心等安全设备,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和其他参与执勤的单位人员,严格检查“两危一网一货”等从事长途运输的车辆,对途径高风险地区的车辆,认真核查7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四、提高安全意识,强“宣传”。将疫情防控知识和交通安全常识有机结合,增强影响力、扩大宣传面。一是加强网络新媒体宣传,大队依托官方微博、微信、抖音号等平台,及时发布交警部门疫情防控安全小常识及疫情防控下的交通安全管制措施,通过对车辆的严格管控,进一步引起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重视,营造出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强化农村劝导站阵地宣传作用,根据农村地区交通违法突出、疫情防控意识薄弱的特点,将交通安全常识和疫情防控知识有机结合,对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双向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农村事故预防和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