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269635-5-/2021-0415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公开目录
  • 治安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1-04-15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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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表彰于中宾杭瑞高速勇救货车司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公示

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全市各族人民群众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积极参与事故灾难抢险救援,在危急时刻冒着生命危险挺身而出,涌现出于中宾杭瑞高速勇救货车司机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第五条、第十三条第(三)、(四)项之规定,经隆阳区逐级推荐上报,保山市见义勇为协会认真评审,于中宾杭瑞高速勇救货车司机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拟报请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现予以公示。

于中宾,男,1975年12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群众,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大庙集镇于长郢村委会村民。

主要事迹:2019年11月25日,一辆牌号为鲁H9L185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满载货物从杭瑞高速公路黄草坝至怒江大桥32公里长下坡路段行驶时,因驾驶员狄效灵频繁制动,导致车辆制动热衰退,行驶至K2788+200M处长时车辆失控,巨大的惯性驱使车辆一路狂奔,500米后撞上了一辆小型汽车,又继续飙至K2785+200M处追尾撞上了由于中宾正常驾驶的云F7165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撞击后,两辆大货车铰接在了一起沿着下坡道路加速前行。于中宾从后视镜观察,车身长出了一倍,尾部冒出了滚滚浓烟。他马上意识到,自己被失控的大货车“咬”上了。于中宾很快冷静下来,凭着多年的驾驶经验和过硬的驾驶技术,他用点刹的方式控制着总量近100吨的两辆重型货车向前行驶。途中车速越来越快,70公里/小时的速度让他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但他始终紧紧地控制着方向,一边连续按喇叭提示过往车辆避让,一边寻找合适机会和路段停车。当两车顺利避让了所有车辆和服务区,“连体”行驶了6公里,在怒江大桥K2779+200M处一个上坡路段,于中宾终于借助上坡势能将两车稳稳的停住。这时,失控货车因车轮毂高温,车轮处燃起了明火,于中宾立即跳下车,从自己的水箱内取出刹车淋水,浇灭了大火。整个事故中除失控车和小型汽车部分受损失外,整个路段行驶的数十辆车上百人、加油站,以及怒江大桥无一受损。

从2021年1月5日起至2021年1月11日止为公示时间,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向中共保山市委政法委员会基层社会治理科和保山市见义勇为协会办公室反映。

通讯地址:保山市综治中心2楼205室(保山市见义勇为协会办公室),邮编:678000,电话:0875—2140617,邮箱:BSSYSHZ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