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我市良好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秋冬季节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多发的实际,腾冲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的重点区域
城区,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校园周边,主要景区景点周边道路及交通违法突出、安全隐患突出、交通事故高发区域。
二、整治的重点违法
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违法停车,逆向行驶,不礼让行人,货车非法改装改型,货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驾乘车辆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
三、法律责任
1.对查处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依法按上限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拒绝、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查处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通过媒体等进行曝光;涉及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等,依法依规通报纪委监委及所在单位或部门。
广大交通参与者应主动维护他人及自身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拒绝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并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875-5181348。
腾冲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3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