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5-X-04_A/2016-0505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05-05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2016年保山市红十字会部门预算公开

2016年保山市红十字会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编制的依据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保财社〔2016〕26号)编制。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

1、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按照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单位预算内资金的要求,将各项收支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

2、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

3、细化预算编制的原则。个人工资按人事部门核准的人数和标准核定到人;公用经费按人员编制内实有人数和确定的定额标准核定;专项支出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原则予以核定。

4、绩效管理的原则。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绩效意识,探索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将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效结合,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组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依照中国红十字会和省红十字会所制定的方针政策,结合保山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与规划,指导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开展工作,纠正滥用红十字标志现象。

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由总会向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3、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基层组织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5、开展社会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在社区开展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活动;

6、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救助工作;开展其它人道救助工作。

7、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8、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七项基本原则。

9、参与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10、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理募捐款物。

11、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12、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13、开展民间对外交往,与各红十字会组织及其他非政府组织建立友好关系,增进相互往来,扩大保山对外开放,开展交流与合作,争取多方援助。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红十字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其他相应事宜。

四、部门基本情况

1、内设机构情况

根据红十字会工作职责,市红十字会下设办公室、赈济救护科、卫生救护培训中心三个科室。

2、人员统计情况

市红十字会在编实有11名,其中财政全供养人员11名,在编实有车辆1辆。退休人员1名。

机关人员编制数6人,2015年实有6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数1人,2015年实有1人;下设市卫生救护培训中心事业编制人数4人,2015年实有4人。

2015年全市有团体会员19家(机关2家,企事业单位3家,学校6家,医疗机构8家)

2015年全市登记志愿者1139人。

3、车辆编制情况

车辆编制数1辆,2015年实有1辆。

五、部门预算总体收支情况

一)预算总收入:505.24万元

1、财政拨款:177.2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1.41元,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110.50万元)

2、上年结转安排支出:308.02万元(其中会费相关项目资金:31.82万元,捐赠资金296.15万元)

二)预算总支出:505.24万元

1、基本支出:66.72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53.31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26.98万元、津贴补贴19.56万元(规范性津补贴17.75万元,国家性津补贴1.81万元)、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1.55万元、绩效工资5.22万元构成;核定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2)、商品服务支出:8.81万元, 其中:办公费4.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福利费0.03万元、职教工会费2.06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04万元;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25000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每人月均2.2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4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万元, 其中:退休费4.56万元、独子费0.04万元;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

2、项目支出情况

卫生救护培训项目支出:110.50万元

2016年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110.50万元。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常识的宣传普及,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城镇居民委员会、机关、农村、企业、学校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伤害的现场救护是红十字法赋予红十字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初级卫生救护培训,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卫生救护和防病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的正常运行,安排经费110.50万元。

3、其他支出

(1)、会费相关资金支出31.82万元,用于保障会员组织培训学习活动等相关支出。

(2)、捐赠资金支出296.15万元,用于扶贫救助,助学救困等相关人道领域的救助支出。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全部为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开支1.2万元,主要用于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工作等日常公务活动接待的相关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