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政府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保山市政府办公室(包含驻京联络处、驻上海联络处)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主要职责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保政发〔2002〕59号)文件精神,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政府日常工作及市政府部门工作。下设30个科室,一个二级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办公室会计同时代计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和驻上海联络处。其主要职责是:
(一)承办省政府指示、决定在我市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告、请求的起草工作,以及省委、省政府及其部门转市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七)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办理由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或政协委员提案。
(十)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各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
(十一)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制发、保密、归档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信访局。
(十三)办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市政府办公室及驻京联络处和驻上海联络处现有人员编制122人,实有人数96人,车辆编制26辆,实有22辆。
1、市政府办公室人员编制110人,在职90人,车辆编制23辆,实有19辆。
2、市政府驻京联络处人员编制7人,在职3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2辆。
3、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人员编制5人,在职3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1辆。
(二)预算支出情况。总支出153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9.16万元,项目支出423万元,分部门预算支出如下:
1、市政府办公室预算支出1445.64元。其中:基本支出1067.64万元,项目支出378万元。
2、市政府驻京联络处预算支出2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5万元,无项目支出。
3、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预算支出6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7万元,项目支出4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情况
2016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为1109.16万元,其中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支出明细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520.83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支出499.88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0.85万元,其中退休人员工资188.22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397.48万元,其中办公费183.98万元,三公经费118万元。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数为1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支出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8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3万元。与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减少10万元,主要因为市政府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节约用车,在运行维护费方面精打细算,车辆维修费较往年有所减少。二是按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和降低接待标准,力促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