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根据《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保发〔2010〕21号)文件精神设立,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处级;单位车辆情况:编制数6辆,实有数7辆。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联络、沟通与省委、省政府各部门、昆明市及各地驻昆机构的关系。
2、推动横向经济联系,根据需要,提出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的建议。促进优势互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和拓展市场做好牵线搭桥和协调服务工作。
3、为有关重点建设工程做好代理、代办业务。管理和使用好驻昆办在昆的国有资产。
4、为市委、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到昆出差人员提供联络、接待服务。
5、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收集、整理各类动态信息及时上报,为领导及相关部门提供参阅。
6、加强内引外联,积极搭建政企沟通桥梁,借助商会平台优势,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山在昆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信访维稳和统战联谊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疏导并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工作,协助市、县两级信访部门做好人员的遣返和安抚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及市直单位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委托办理的工作。
(三)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驻昆办属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业务科两个职能科室。财政全额拨款。
(四)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1、人员情况:
驻昆办的人员编制为14人,(其中:行使行政职能事业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其中,处级领导职数2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实有人数18人,其中:在职人员11人,退休人员7人,长期聘用人员4人。
2、增减变动情况:
2015年6月份因工作调动增加两人,2015年12月份因工作调动再增加1人,2015年共计增加3人。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的主要依据和原则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外联络;服务区域经济,促进经济合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推动我市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预算坚持如下原则:
1、零基预算、综合预算。按照综合预算要求,根据预算度相关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程度测算支出需求。
2、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结合部门职责,首先确保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合理安排各项事业发展所需的经费支出。
3、收支平衡、厉行节约。发扬“勤俭办事”的优良传统,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在部门、单位财力范围内科学编制经费预算。
(二)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比重为100%,各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100%。
(三)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预、决算无差异情况。
(四)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11.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1.82万元。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82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基本支出93.8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预算支出的84%。
2、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项目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临时工工资。占预算支出的16%。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9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36.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成本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18.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开支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接待,比2015年预算减少18.1万元,减少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成本、接待规格。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
2015年11日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