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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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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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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3601000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根据《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保发〔2010〕21号)文件精神设立,为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处级。主要职能如下:

1.负责市级领导及各县(市、区)、园区、市直有关部门到昆开展各类公务活动及学习培训的服务保障;负责配合做好保山市在昆举办或参与的大型会议活动有关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保山市在昆和赴昆企业的协调服务、产销孵化对接,积极为在昆经商、务工、创业人员及就读学生等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服务。

2.发挥窗口作用,积极搭建平台,加强宣传推介,推进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及对外交流合作;做好与在昆商会、企业的沟通联系,积极搭建平台为市内引进资金、项目、技术、人才等。

3.常态化开展协调联络,积极汇报对接省委、省政府及省直有关单位、省属国有企业、科研院所,昆明市相关单位,以及各地驻昆机构等,建立良好沟通协作关系;积极收集和对接信息,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积极开展协调服务工作;做好在昆各类人才服务联络工作。

4.统筹抓好在昆工作、生活老党员、流动党员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5.配合做好信访相关工作。

6.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驻昆办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行“三个工作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持续推进驻昆工作高质量发展。

1.加强理论学习,着力提高政治能力。一是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把握重要思想和精神实质,努力提高班子思想素质。年内,开展第一议题学习60余次,举办主题教育读书班2期,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期。二是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国家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重点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不断提高班子政治水平、理论水平,决策水平、服务水平,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三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班子集体学习《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认真履行推进法制建设责任人职责,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提高法治工作水平。年内,开展党纪党规及法律法规学习40余次。四是强化形势政策学习。结合周一例会,“三会一课”等,强化对市情、招商引资政策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学习,充分发挥驻昆办“桥梁”作用,助力保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开展服务保障相关培训6场次,规范接待服务流程,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2.紧盯重点工作,着力服务中心大局。一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做实做细服务保障。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切实把服务保障工作做好。年内,参与保障第七届南亚博览会、省文博会、省茶博会、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等12场次重要会务(活动)服务;强化沟通,参与保障市委、市政府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等部门专题汇报会;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积极做好市领导与通威、隆基、京能、嘉保、深圳鸿富翰、施甸静脉产业园项目等重大招商企业在昆座谈等服务保障;全力服务保障保山小粒咖啡文化进高校、进机关等重点工作,积极与省机关事务局、省外办等汇报协调,扩大宣传面和影响力。圆满完成各类省级会议和我市在昆各类公务(商务)活动服务保障工作60余场次,服务保障市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到昆公务人员1500余人次,积极发挥驻外机构作用,做好各类服务保障工作,展示良好形象。同时,围绕首届“保山小粒咖啡文化月”部署,与西南林业大学、云南农业大学等积极汇报沟通,在校园内开展“保山小粒咖啡文化走进西南林业大学”专场活动,并在咖啡人才培养、咖啡产业研究院建设等方面达成初步共识,助力保山小粒咖啡走出保山、走进高校、融入高校。二是围绕驻外机构职能职责,做实做精招商推介。积极主动上门到重庆商会、安徽商会、福州商会等15家商会走访拜访;与重庆市云南商会、内蒙古云南商会等5家商会建立友好关系,常态化为保山开展项目宣传推介;邀请各类企业到驻昆办开展座谈14场次,接待企业40余家;年内,共收集汇总招商项目资料100余份、省内外70余家重点企业相关信息。充分发挥驻地在省会的平台优势,积极借助南博会、产业转移对接活动等平台,主动接触企业,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汇报,开展广泛宣传推介和对接。结合主题教育,开展招商引资主题调研2次,组织招商业务练兵2次,省外拜访企业2户,实地陪同企业到市内考察项目2批次,提供招商线索12条。三是围绕招才引智工作要求,做实人才联络服务。以保山籍在昆人才为基础,以乡情为纽带,做好沟通联络,逐步扩大朋友圈,引导各类人才为保山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年内,积极协调对接保山籍人才回乡考察茶叶、咖啡等11人次;2023年7月,为腾冲科学家论坛新闻发布会推荐、邀请保山籍在昆各领域人才13人;积极拜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工信厅等省级部门相关处室。年内,共拜访各类保山籍在昆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各类人才90余人。四是围绕党建引领,做实做深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安排,定期对所联系支部进行指导,教育引导广大流动党员加强学习、牢记身份、严守规矩。同时,加强对支部换届进行指导,顺利完成各支部换届工作,选优配强各支委班子。年内,组织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2期98人次;党工委领导到所在党支部或挂钩联系点讲专题党课9次;全年党工委及其下属7个党支部共召开党员大会63次、支委会64次、主题党日活动93次、支部讲党课48次;结合主题教育,开展流动党员服务管理主题调研4次,实地走访流动党员管理党支部,召开座谈会5场次。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依托“在昆党员善洲志愿服务队”和“在昆小微企业联合体”帮助在昆党员群众解决就医、就业、就学等困难问题;牵头与办事处驻地严家地社区党委进行支部共建,积极参与驻地各类公益活动;组织保山在昆流动党员捐资1万元,助力腾冲市新华乡教育事业发展;协调爱心企业捐资1万元,助力龙陵县木城乡边疆教育事业发展;组织保山在昆流动党员自发捐款1.2万元,购买2.5吨大米支持隆阳区5.2级地震受灾区抗震救灾。五是围绕思想引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印发《市驻昆办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压紧压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全年开展党工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议2次,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发布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1期。六是围绕抓班子带队伍,做实做强队伍建设。“一把手”主动履行好班长职责,经常与班子成员开展思想交流、谈心谈话,根据班子成员特点和工作情况合理分工,做到了事有人管、活有人干,务实、踏实、实干的团队氛围日趋浓厚。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选人用人程序推荐、调整干部。2023年,按规定完成1名新任副处级实职干部和1名新任副科级实职干部转正考核工作,向市委推荐1名优秀年轻干部。七是扎实抓好主题教育。围绕要求,认真组织班子自学,并集中开展读书班学习2期,专题研讨2次。围绕流动党员服务管理、招商引资、接待服务等重点工作,开展主题调研,着力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积极开展为民办实事,班子成员领题,着力解决流动党员服务、挂钩村困难问题协调解决等。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一是坚守政治担当,从严治党责任到位。严格按照“两个责任”要求,“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到位,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将管党治党责任与分管工作相融合、同研究、共推进。年内,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专题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1次,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主要领导与干部职工、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共开展廉政提醒谈话80余次。二是坚持正本清源,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从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全程纪实、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重要情况请示报告、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制度,权力运行更加规范。5名处级领导干部按规定如实报备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领导班子开展“廉政家访”10人次。三是深化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有力。始终把坚持转变作风、真抓实干贯穿始终,全面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干部职工未发生违纪违规情况。认真落实各级巡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关于对市驻昆办202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考核的反馈意见》反馈的3个问题以及3个方面的工作建议、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对市驻昆办开展蹲点调研监督反馈的4个方面20个具体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完成。年内,开展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等纪律作风教育、提醒38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外联科、业务科三个职能科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3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离休0人,退休8人)。

年末其他人员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3年度收入合计4494283.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94283.1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36404.16元,增长13.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36404.16元,增长13.55%;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及薪资晋级晋档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二是2023年新增在昆流动党员党建经费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三是原车辆因使用年限长,车辆老化严重,日常使用中故障率高且存在重点部件损坏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维修成本高,故2023年新购公务用车一辆,增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1798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3年度支出合计4655793.82元。其中:基本支出3215680.79元,占总支出的69.07%;项目支出1440113.03元,占总支出的30.9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33586.40元,增长18.7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90536.73元,增长67.04%;项目支出减少556950.33元,下降27.89%;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导致基本工资增加174134.00元、津补贴增加259418.00元、奖金增加73610.00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增加387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87591.36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21502.1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25041.3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18600.32元;二是原车辆因使用年限长,车辆老化严重,日常使用中故障率高且存在重点部件损坏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维修成本高,故2023年新购公务用车一辆,增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1798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15680.7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65540.38元,占基本支出的86.00%,人员经费人均支出153641.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0140.41元,占基本支出的14.00%,公用经费人均支出34626.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40113.0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在昆流动党员党建经费项目支出210505.70元,主要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党工委日常工作,7个流动党员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保障在昆党员、流动党员各项工作学习的顺利开展。

2.房租及业务补助经费项目支出750075.88元,主要用于: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收集、整理各类动态信息及时上报,为领导及相关部门提供参阅。加强内引外联,积极搭建政企沟通桥梁,借助商会平台优势,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山在昆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及市直单位各部门和各县(区)委托办理的工作。市委、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到昆出差人员提供联络、接待服务及保山市招商引资工作发挥桥梁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拓展市场做好牵线、搭桥和协调服务工作。为市驻昆办在职、挂职干部租用住房解决在昆工作期间居住问题。

3.2023年度机关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项目支出179800.00元,主要用于:①因原车辆使用年限长,车辆老化严重,日常使用中故障率高且存在重点部件损坏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维修成本高,需新购公务用车一辆。②安全高效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在昆有关工作,更好地履行办事处的职责,搞好驻昆联络、招商引资、会议保障、公务接待等服务保障工作

4.临聘人员支出经费项目支出18579.12元,主要用于:为市委、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到昆出差人员提供接送、出行服务聘用驾驶员,需聘用驾驶员,及时、高效的完成各项接送任务。为保障市驻昆办各项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聘用专职会计人员一名。

5.其他运转经费项目支出281152.33元,主要用于: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收集、整理各类动态信息及时上报,为领导及相关部门提供参阅。加强内引外联,积极搭建政企沟通桥梁,借助商会平台优势,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及市直单位各部门和各县(区)委托办理的工作。为联络、沟通与省委、省政府各部门、昆明市及各地驻昆机构的关系。推动横向经济联系,发挥驻昆办桥梁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拓展市场做好牵线、搭桥和协调服务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到昆出差人员提供联络、接待服务。为市驻昆办在职、挂职干部租用住房解决在昆工作期间居住问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55793.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733586.40元,增长18.70%,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增加1290536.73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021492.7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变动及政策性调资,二是2023年临聘人员经费支出计入基本支出人员经费中列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69044.03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造成工会经费增加11953.28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46504.00二是办公费增加27622.03元,三是车辆使用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增加184732.72元。

2.项目支出减少556950.33元,主要原因一是市驻昆办厉行节俭接待费减少8779.00元、差旅费减少36987.74、会议费减少12141.00元、车辆使用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减少91601.18元;二是租赁费减少133660.00元、物业管理费减少94950.00元;三是2023年临聘人员经费支出计入基本支出列支减少325479.68元;四是2023年党工委组织2期万民党员进党校培训费用增加72382.00;五是原车辆因使用年限长,车辆老化严重,日常使用中故障率高且存在重点部件损坏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维修成本高,故2023年新购公务用车一辆,增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1798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84338.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87%。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793231.53元,其中:行政运行2582725.8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0505.7;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1107.33元,其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1107.33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4651.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74651.92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4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8349.7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502.16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2389.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92389.04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07953.7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8406.8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028.4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4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414.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414.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8000.00元,决算为541909.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179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1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8000.00,决算为274880.0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0.72%,完成年初预算的70.8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决算为8722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10%,完成年初预算的72.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722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8000.00,支出决算为541909.02,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1798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88000.00,决算为274880.02,完成年初预算的70.85%;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0000.00,决算为87229.00,完成年初预算的72.6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680.02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179800.00元,主要为原车辆使用年限长,车辆老化严重,日常使用中故障率高且存在重点部件损坏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维修成本高,故2023年申请新购车辆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13119.98元,主要为市驻昆办坚持厉行节约原则、“过紧日子”等相关要求及2023年购入新车一辆,车辆使用产生的维修费减少29852.70元、过路过桥费减少83504.20元;二是公务接待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771.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减少32771.00元,主要为2023年度接待任务减少及市驻昆办坚持厉行节约原则故造成公务接待费支出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年增加334471.04,增长161.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79800.00上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63450.04,增长146.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779.00,下降9.1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343250.04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179800.00元,为原车辆使用年限长,车辆老化严重,日常使用中故障率高且存在重点部件损坏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维修成本高,故2023年申请新购车辆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63450.04元,主要为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9-12月车辆使用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2023年为全年车辆使用产生的相关费用支出;二是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8779.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减少8779.00元,主要为2023年度接待任务减少及市驻昆办坚持厉行节约原则故造成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1辆。主要因为原车辆使用年限长,车辆老化严重,日常使用中故障率高且存在重点部件损坏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维修成本高。为安全高效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在昆有关工作,更好地履行办事处的职责,搞好驻昆联络、招商引资、会议保障、公务接待等服务保障工作,故2023年申请新购置车辆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市级领导及各县(市、区)、园区、市直有关部门到昆开展各类公务活动及学习培训的服务保障,配合做好保山市在昆举办或参与的大型会议活动有关服务保障工作,保山市在昆和赴昆企业的协调服务、产销孵化对接等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服务保障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级领导及各县(市、区)、园区、市直有关部门到昆开展各类公务活动、保山市在昆举办或参与的大型会议活动发挥窗口作用,积极搭建平台,加强宣传推介,推进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及对外交流合作,积极搭建平台为市内引进资金、项目、技术、人才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0140.41比上年增加269044.03,增长148.5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变动造成工会经费增加11953.28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46504.00元二是办公费增加27622.03元;三是车辆使用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增加184732.7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所需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具体是:办公费27622.03元、工会经费67389.6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4732.72元、其他交通费16290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492.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资产总额2499517.35元,其中,流动资产608919.10元,固定资产1890598.2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508920.1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552583.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979.32平方米,账面原值14432011.08;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65874.62;报废报损资产21项,账面原值74875.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0556.5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0756.5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0556.5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3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