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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02-2-04_Z/2018-06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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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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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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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2017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概况

部门主要职责

1.围绕党的工作中心、中央和省市委的工作部署以及市委领导同志的要求开展工作。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决定、规定、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调查研究,信息收集报送,重要情况综合。

2.承担市委部分文件、文稿的起草;负责市委文件、文稿的修改、校核和签印;负责承办各县(市、区)、园区、市直各部门向市委的请示、报告。

3.负责市委各种会议的安排、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市委领导同志参加的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和联络工作。

4.负责市级及上级党政军机关发来的文件、电报、信函的传递和保密工作;负责市委文件、电报、信函的日常文书处理及文件、内部刊物的印制、校核、分发、清退、立卷、归档工作。

5.负责全市党政系统密码通信、管理和密码应用工作;电子政务内网规划、建设和运维管理工作;承担市密码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6.管理市委机关有关部门的经费预决算、房地产。

7.管理市国家保密局(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8.负责处理中央、省委、市委领导的批示件,督办、承办、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工作。

9.负责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

10.负责全市检查考评日常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

11.承办本单位的人事、党建、意识形态、老干、妇儿工作。

12.完成市委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设置情况

市委办公室内设11个正科级机构和党总支,(归口或挂靠市委办公室管理等机构含:中共保山市委督查室,中共保山市委机要局,保山市国家保密局、中共保山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保山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保山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暂定编制17人。

人员情况

在职职工年末6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0人,机关工人15人);离退休职工年末26人(离休2人、退休24人);当年调入5人,分别是张少华、杨从黎、王强元、杨霄凌、刘瑜挺;调出3人,分别是马子兴、王德华、林金。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统一管理部门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的设立,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2166.3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  2200.98万元,结余39.59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1108.44万元,占总支出50.37%,项目支出1092.54万元,占总支出49.63%。按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772.02万元占35.08%,商品和服务支出516.48万元占23.4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1.24万元占14.59%,其他资本性支出591.24 万元占26.86%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制定了《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经费支出审批报销制度》、《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差旅费管理制度》、《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接待工作制度》等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评价整体支出预算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及其成效,及时总结管理经验,完善内部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并为确定以后年度的支出预算提供依据

(二)自评指标体系

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1.投入

1.1目标设定

1.1.1绩效目标合理性

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1.1.2绩效目标明确性

①是否将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1.2预算配置

1.2.1在职人员控制率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1.2.2“三公经费”变动率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2.过程(40分)

2.1预算执行

2.1.1预算完成率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预算完成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

2.1.2预算调整率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

2.1.3支付进度率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单位)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单位)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2.1.4结转结余率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结转结余总额:部门(单位)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2.1.5 结余结转变动率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2.1.6公用经费控制率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2.1.7“三公经费”控制率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2.1.8政府采购执行率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2.2预算管理

2.2.1管理制度健全性

是否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2.2资金使用合规性

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2.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预决算信息(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是否按规定内容公开,是否按规定时限公开。

2.2.4基础信息完善性

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

2.3资产管理

2.3.1管理制度健全性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

2.3.2资产管理安全性

资产保存是否完整、配置合理,管理规范,使用和处置是否合规,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

2.3.3固定资产利用率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3.产出

3.1职责履行)

3.1.实际完成率

项目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项目数/计划项目数)×100%;实际完成项目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单位)实际完成项目的数量;计划工作数: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预计完成工作任务的项目数。

3.1.2完成及时率

项目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项目数/计划项目数)×100%;及时完成实际项目数:部门(单位)按照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时限实际完成的项目数量。

3.1.3质量达标率

项目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项目数/计划项目数)×100%;质量达标实际项目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单位)实际完成项目数中达到部门绩效目标要求(绩效标准值)的项目数量。

3.1.4 重点工作办结率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4.效果

4.1履职效益

4.1.1社会效益

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4.1.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情况。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我办已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办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要求,我办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积极组织力量,项目自评绩效和单位整体绩效由行政科统一填报,其他局、室、科、委配合提供材料和依据。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我办2017年部门预算绩效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尽量压缩非生产性支出。

(二)过程情况分析

我办在经费支出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既考虑事业发展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实行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17年部门预算根据各部门的职能、任务和发展目标,,以项目为依据编制,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推进,完成了预算目标,支出效益明显。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17年我办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证了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办公室领导班子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重要部署,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践行“五个坚持”,切实做到“五个自觉”“六个表率”,争当“五个先锋”,自觉以更严的标准、更高的要求做好“三服务”工作,在新时代展现新气象、新作为,市委的坚强“前哨”和巩固“后院”作用较好发挥。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

1.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    

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

2.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

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

(二)整改情况

1.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局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建立完善了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制定了《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经费支出审批报销制度》、《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差旅费管理制度》、《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接待工作制度》等制度。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学习,将相关制度的执行要点进行梳理时时提醒。

(二)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对省、市出台的“三公”经费相关文件制度进行系统学习。

1.公务接待费严格按《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保办发【2014】31号)文件执行

2.因公出国(境)费用按《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转发<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行【2018】34号)文件执行。

3.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管理。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


附件【整体自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