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政务督查专项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7年以来,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督查室紧紧围绕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突出问题导向,突出联合督查,聚焦突破“督查不问实效”的瓶颈制约,落实“主题+专题”、10项重点工作专项评价通报、10项重大项目督查3种办法,不断发扬钉钉子精神,改进督查督办,强化跟踪问效,提升抓落实本领,有效促进了保山社会经济的跨越发展。在实地督查期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办法,严格按规定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及车辆使用费。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促进工作落实,市政府督查室对2017年度有关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年度共支出督查工作经费10万元。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政府督查专项经费经年初预算审核通过后,2017年3月到账。
2.由市政府督查室提交项目资料后,由市政府办公室财务科支付资金。
3.为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督查室在办公方面,认真执行“节约优先”原则,尽力保障物尽其用、耗有所值;实地督查经费方面,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办法,严格按规定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及车辆使用费。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17年,共登记督查事项219项,开展实地督查42次、参与督查人次78人次、累计出差210天,制发督查通知23期、督查通报66期,上报政务督查专报8期、各类信息简报30余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按时完成各项交办督查事项,切实促进了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高效推进和有效落实,做到了“真督实查、敢督严查、长督常查”,为服务保山跨越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群众满意度为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7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17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于2018年6月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督查工作经费为日常办公、出差开支,需严格遵守各级有关差旅费、伙食费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严以律己,不超支透支。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