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2019-0619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9-06-19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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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政务督查专项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在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出思路想办法抓推进勤督查”工作方法和市委10项重点工作10项重大项目督查办法,坚持把督查作为抓发展促落实的利器,细化督查清单,压实督查责任,强化跟踪问效,有力推动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巩固提升了凝心聚力谋跨越、持之以恒抓落实的浓厚氛围,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批示肯定督查工作。在实地督查期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办法,严格按规定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及车辆使用费。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促进工作落实,市政府督查室对2018年度有关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年度共支出督查工作经费10万元。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政府督查专项经费经年初预算审核通过后,2018年3月到账。

2.由市政府督查室提交项目资料后,由市政府办公室财务科支付资金。

3.为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督查室在办公方面,认真执行“节约优先”原则,尽力保障物尽其用、耗有所值;实地督查经费方面,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办法,严格按规定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及车辆使用费。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18年,共登记督查事项255项,开展实地督查48次、参与督查人次83人次、累计出差214天,制发督查通知39期、督查通报82期,上报政务督查专报6期、各类信息简报30余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按时完成各项交办督查事项,切实促进了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高效推进和有效落实,做到了“真督实查、敢督严查、长督常查”,为服务保山跨越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群众满意度为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于2019年6月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督查工作经费为日常办公、出差开支,需严格遵守各级有关差旅费、伙食费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严以律己,不超支透支。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