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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02-2-/2019-0627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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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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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罚没收入安排办案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罚没收入安排办案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预算的执行,加强执法办案场所软件、硬件设施、各业务部门所需的必备装备建设及弥补我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缺口资金,确保业务技术用房建设、装备配备、执法办案、林区治安防控和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支出。提升我市森林公安机关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能力。对促进我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严厉打击各种涉林犯罪活动,特别是在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和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的犯罪活动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保障我局办理案件、宣传工作、专项行动、巡逻巡护等经费到位,确保创建日常工作正常开展。要强化资金监督,对有关罚没收入安排办案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加强预算控管,加强制度约束,完善配套措施,确保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罚没收入安排办案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260.6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60.6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18年度预算安排,罚没收入安排办案经费使用范围包括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办查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区治安管理、维持社会稳定、处理突发事件、禁种铲毒、民警教育培训、业务技术用房建设、装备配备、执法办案、林区治安防控和信息化建设等业务的直接支出,做到目标具体、要求明确、责任清晰。

一年来,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办理案件1439起,其中刑事案件129起、林业行政案件1303起、治安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9人,逮捕12人;林业行政处罚1315人次。共计查获林木树木1947.1立方米,木材1045.3立方米,野生植物717株,查处林地案件涉案面积180.9公顷,收缴野生动物4435只(头),野生动物制品47件,收缴猎枪猎具20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达1253.4213万元。

扎实开展严打专项整治行动,林区治安得到持续稳定。全市森林公安机关以开展“飓风1号”、“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守护神4号”、“春雷行动”、“双严5号”、“打击象牙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非法贸易专项行动”等行动为契机,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飓风1号”专项行动共出动警力1936人次,出动车辆711台次,清理非法征占用林地项目32个,清理木材、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场所38处,清理木材、野生动物加工经营场所82处,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124处。查处刑事案件16起、林政案件124起,打击处理人员90人,其中刑事处理11人,行政处罚90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115次,当地主要媒体报道3次,群众举报线索30条,根据群众举报破获案件17起,查处涉林面积0.881公顷,林木树木117.8653方,涉案总价值18.26596万元,有效维护了全市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二是“打击象牙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非法贸易专项行动”共出动车辆250次,出动人员946人次,共立其他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件2起,破案1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人,收缴穿山甲片20余千克、犀牛角1块。清理整治古玩城、花鸟市场177处,清理取缔小摊点、小档口、小店面、小柜台等29个,开展集中宣传教育89次,坚决阻断了象牙等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制品在保山市非法交易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三是开展“春雷2018”专项打击行动共出动车辆1002车次,出动人员3120人次,办理各类涉林案件428起,其中刑事案件26起、林业行政案件400起、治安案件2起,涉案林地面积88公顷,林木树木427立方米,收缴木材113立方米、野生动物92头只,猎枪猎具2件,为国家挽回损失近300万元。四是开展集中整治湿地、自然保护区内涉林违法活动专项行动,出动车辆340次,出动警力317次,巡逻管控重点部位32处,清理检查在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北海省级重要湿地范围周边的餐馆13家,行动期间共查处涉林违法案件9起,处罚违法人员8人,收缴罚款23487.6元。五是“守护神”4号专项行动成效明显。继保山市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1、2、3号专项整治行动后,9月2日,保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保山市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4号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保政办函﹝2018﹞37号),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人员1460人、车辆638辆次,检查砂石场132个、伐区105个、重点工程项目34个,检查物流及车站货场138个、苗圃42处、木材加工厂194个、餐饮行业327家、家具店和工艺品店56个、市场超市70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45个、中药材市场4个、花鸟市场12个,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24起、刑事案件1起,收缴珍贵木材红豆杉0.072立方米、珍贵木材制品52件,收缴清香木(活立木)4株,没收木炭3.8吨、木材61.102立方米,收木材变价款771522元,收缴野生动植物制品0.327公斤、收缴珍贵红豆杉制品13件0.072立方米。六是“绿剑2018”专项打击、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候鸟违法犯罪行动正在有序开展中。七是扎实开展野外违规用火、“双严”5号、“无火清明”武装巡护等一系列整治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全市共投入警力5048余人次、车辆1308台次,检查执勤卡点495个,检查入山人员36094人次,发放宣传单34000余份,入校宣传课8次,节日宣传12次,立案查处森林火灾行政案件179起,处罚196人;立案查处森林火灾刑事案件16起,刑事拘留1人,逮捕1人。八是不断加大林区禁毒和缉枪治爆工作力度。1-10月全市五县(市、区)局累计共出动警力3186人次,在辖区内开展巡查工作,踏查可疑地块218处,清理林区出租房42间,组织开展宣传活动48次,制作发放宣传资料5090份,铲除野生大麻958株,铲除罂粟原植物1173株,涉及面积300平方米。进一步加大林区缉枪治爆力度,清查收缴射钉枪6支、铅弹116发、射钉弹41发、气枪铅弹127发、圆头弹27发;举报查缴制式气枪1支、射钉枪1支、射钉弹40发、气枪铅弹83发、其他子弹65发;检查收缴非制式气枪1支、射钉枪1支;破案追缴射钉枪1支、气枪铅弹20发、射钉弹15发。

不断强化民警基本功训练,通过“送出去、请进来”、专业培训、以会代训等多渠道为民警搭建学习平台,不断更新民警的专业知识,努力提高广大森林公安民警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法律素质、科技素质。全市参加国家局、省局、市局举办的警衔晋升、综合执法业务暨新警综平台应用等培训班的民警,均全部合格。

积极在中央、省、市区等新闻媒体刊播新闻稿件。在对外宣传工作中,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在省级以上各级报刊媒体刊播稿件405条,其中:中央级报刊43条、中央级电视新闻20条、广播3条、省级报刊309条,省级电视新闻30条;积极开展林业法律宣传进集镇、进校园、进村寨、进林区、进企业、进农户等活动,利用知识讲座、现场咨询、粘贴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全面加大对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意识,让群众自觉参与到森林生态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开展严打专项整治行动5次,支付工程资金150万元,实际支付219.98万元,均已完成。林区武装巡护6次,实际完成5次,原因是专项行动较多,民警调度不足,下一步合理安排调度。

质量指标:火案查处率80%以上,涉林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完成率100%,培训合格率100%,工程工作质量及时、高效、科学。均已完成。

时效指标: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100%,已完成。

成本指标:工程成本高效、节约,未超出标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侦查破案能力水平显著提升,工程进度有效保障,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社会效益指标:林区武装巡护成效提升震慑影响力,办公、执法办案环境显著提高,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生态效益指标:林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提高,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可持续影响指标:全民保护林区资源意识全面提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办公、执法办案环境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林区武装巡护6次,实际完成5次,原因是专项行动较多,民警调度不足,下一步合理安排调度。

五、绩效自评结果

罚没收入安排办案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管理经验:

一是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计划,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二是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局财务规定执行。经费使用管理,本着专款专用、高效合理的原则使用好经费。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经费审批程序,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力求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发挥出最大的效用。

(二)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1. 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2. 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

3、措施:继续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