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在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强化“布置工作+不检查=0”、“盯牢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助推落实”的理念,把握重点、围绕难点、关注热点,督重点、查大事,以督查促落实。用好10项重点工作专项评价通报、10项重大项目督查、主题+专题跨越发展竞争3个办法,深入实地查问题、明察暗访促落实,推进了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在实地督查期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办法,严格按规定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及车辆使用费。本年度项目经费预算为1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促进工作落实,市政府督查室对2019年度有关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年度共支出督查工作经费10万元。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政府督查专项经费经年初预算审核通过后,2019年1月到账。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由市政府督查室提交项目资料后,由市政府办公室财务科支付资金。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为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督查室在办公方面,认真执行“节约优先”原则,尽力保障物尽其用、耗有所值;实地督查经费方面,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办法,严格按规定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及车辆使用费。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核查办理反馈我市的国务院“互联网+督查”留言反映问题7件,均得到妥善解决。共开展督查事项40项,同比减少47.82%,其中:实地督查21次,减少47.5%;制发《政务督查通报》18期,减少47.05%,获市级领导批示36次(其中市委主要领导9次、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12次)。高度重视,跟踪督办,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2件、政协委员提案196件,面商率、办复率均达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按时完成各项交办督查事项,切实促进了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高效推进和有效落实,做到了“真督实查、敢督严查、长督常查”,为服务保山跨越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为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于2020年6月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督查工作经费为日常办公、出差开支,需严格遵守各级关于差旅费、伙食费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严以律己,不超支透支。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