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归侨侨眷生活困难补助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华侨事务经费的通知》(云财行〔2018〕72号),市财政局下达2018年中央华侨事务专项经费124万元,其中归侨侨眷生活困难补助经费40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结转3万元,专项用于统筹发放贫困归侨侨眷生活困难补助和专项救助。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好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结转3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执行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严格按方案、按预算执行,做到有预算、有决算,做到不超预算。2019年,对生活困难归侨侨眷进行了补助,经费支出3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的收支由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核算管理,严格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19年,对生活困难归侨侨眷进行了补助,经费支出3万元,完成了归侨侨眷困难生活补助经费项目工作设定的各项项目指标。产出指标完成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2019年归侨侨眷困难生活补助经费使用效果良好,体现了对全市困难归侨侨眷的关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效益指标完成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收到全市困难归侨侨眷的一致好评,满意度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无绩效目标未完成的情况。
五、绩效自评结果
我会圆满完成了归侨侨眷困难生活补助经费项目工作设定的各项项目指标,很好的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待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确保公开内容完整。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建立绩效自评组织机构。成立绩效自评小组,由会领导挂帅,具体经办人和部室负责人、财务人员参与,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2.自评结果及时运用。及时运用自评结果,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为明年的项目开展以及绩效达标做出示范作用。
3.整改措施具体有效。在自评报告出来之后,进行整改措施制定,并逐条逐项针对需要解决的问题,制定更有效的项目管理方法和执行监督办法。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