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2020-0708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0-07-08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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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为市委派出机构,正处级,领导直属79个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内设5个正科级机构,办公室、组织科、教育科、宣传科、督查调研室。共有编制12个,其中正处级1人,副处级2人,二级调研员1人,四级调研员1人,正科级3人,副科级2人,中级工2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绩效目标的设定:

(1)绩效目标合理性

(2)绩效指标明确性

2、预算配置:

(1)在职人员控制率

(2)重点支出安排率。

(3)“三公经费”变动率

3、预算执行:

(1)预算完成率

(2)预算调整率

(3)支付进度率

4、预算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2)资金使用合规性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5、资产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2)资产管理安全性

6、职责履行

(1)实际完成率

(2)完成及时率

(3)质量达标率

7、履职效益

(1)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

(3)生态效益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决算总收入277.98万元,实际支出27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6万元,占总支出的94.47%,(其中:人员经费232.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9.79万元),项目支出15.38万元,占5.53%。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和精神,相继出台来一系列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中共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财务管理办法》、《中共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资产管理制度》、《中共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资产采购制度》等,细化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完善了预算管理的方式、方法,提高了预算管理的科学性。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资金使用情况、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的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详见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明确了教育科、组织科、宣传科为单位内部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项目绩效评价以办公室为主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由办公室根据业务科室绩效评价数据进行汇总评价。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在绩效目标设定方面,一是绩效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二是绩效指标明确,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预算配置方面,在职人员控制在编制数内,没有超编。部门年度预算安排侧重于重点项目支出。三公经费方面,未超预算。

(二)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方面,完成了财政批复的年初预算。部门实际支付进度按既定支付比率支付。

预算管理方面,依据相关管理制度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部门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度实际完成了既定的工作任务计划,质量达到了要求。

(四)效果情况分析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主线,积极开展党建课题研究和理论研讨党建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宣传工作,坚持把增强党性作为第一责任,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性教育、党务干部能力建设贯穿始终,抓实党员与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为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

(二)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进一步为实现部门绩效目标做好相关工作。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要对单位业务有一个全方位、清晰明了的掌控,评价目标设定切合实际,有可操作性;二是部门预算要尽可能细化、全面,提高编制的可控性。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