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边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保山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保山市公务用车集中处置评估机构、拍卖机构、报废机构中介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1 招标编号:YNBCZB-2017BS-11 C
2.2 招标内容: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中介服务机构,为保山市公务用车集中处置鉴定评估(A包)、拍卖(B包)、报废(C包)定向服务中介机构各一家。
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注:供应商必须按服务要求整体进行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此次公务用车集中处置完毕。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2 A包供应商须具有商务部门颁发有效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B包供应商须具有商务部门颁发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C包供应商须具备有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有效的《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
3.2.3如市外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须在保山市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2.4不接受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同时参加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04 日至2018年06月0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 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4 时30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彩蝶家园二期北门61-6号)云南边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报名(项目报名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传真):0875-2235918 。招标文件费:300.00元/份。
4.2外地单位如需报名的,请以传真的形式在介绍信上注明该项目编号、包号、邮箱、地址、联系人、传真及手机号码,并电话确认。未确认而导致未报名的责任自负。
4.3 ★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见本公告4.1条款)。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6月 13 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彩蝶家园二期北门61-6号)。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彩蝶家园二期北门61-6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采购人:保山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875-2126091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边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875-2235918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彩蝶家园二期北门61-6号
邮政编码:678000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300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支付。
收款人名称:云南边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查询电话:0875-22335918 段先生
10.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采购信息、成交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保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11、监督电话:0875--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