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升级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1 单一来源谈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控采购制度,经政府办公室主任会议、党组会议同意,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保山市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升级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2 谈判概况
项目名称:保山市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升级项目单一来源项目。
项目编号:YNBSSZFB-2019-001。
采购内容:
2.1项目概述
新形势下,政府网站的功能、内涵有了新的变化。政府网站已经成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感知和获取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平台,实践证明“以人为本、以用户为中心”的政府网站能够提高用户对电子政务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目前我市政务网站设计风格已使用多年,目前存在着政务服务内容不规范、服务不便捷,信息展示不丰富、交流互动易用性不好等问题,政务网站内容需要大幅度调整。本次项目国家对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政策提出的指导思路和具体要求中的指标,对我市政府网站进行全新的策划设计和改版建设,将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结合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做出整体改版、重排布局。有效优化政府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为保障民生、建设幸福保山、优化招商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环境。
2.2项目目标
本次网站主要改版目标包括:
2.2.1、以“发布政务信息、做好政策解读、提供网上办事服务、开展互动交流”为核心,形成逻辑严密、条理清晰的内容格局。据政府网站的评估指标体系,参考先进政府网站对现有门户网站进行全新梳理、规划、改版建设,以便全面提升政务网形象,加强政府宣传、政务服务、助力招商引资、旅游宣传能力。
2.2.2、以用户服务体验为中心,构建智能化网站服务体系,对标2019年政府网站考核标准,突出网站创新,充分利用移动终端与新媒体渠道平台,为公众提供更多渠道、更加便捷、更加人性化的全天候在线政务服务,真切提高公众幸福满意度。
2.2.3、让网上保山更精彩,提供智能化与新媒体技术突出网站创新,以多媒体、小视频等多种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打造网上保山特色板块,并重塑网上保山精神。
2.3 项目范围
2.3.1 门户网站定制策划设计
针对政府网站的评估指标体系,参考先进政府网站对市级门户网站进行全新梳理、规划、改版建设。按照整体和局部的分类,采用扁平化设计风格,对市政府门户网站视觉形象设计特点进行分析,具体分析内容包括页面整体布局、页面组织架构、页面展现形式、创新元素、网站Logo、页面色彩、文本、背景、按钮、图标、图像、表格、颜色、导航工具、背景音乐、动态影像等。
主要设计思路为:
主题突出,页面动画设计、最新时尚扁平化的设计理念、配色和用图方面要体现本地特色,把网站建立成一个垂直门户,以宣传性、政策性、指导性、权威性以及便民性的内容获得广大网民的喜爱,以便达到对外宣传的目标;
页面设计上要布局合理,区域划分明确,突出主题。整体上要简约、清晰、大气但又不失政府的严肃性;
页面设计为了提高浏览者访问性,页面链接需一目了然,导航清晰,给人简洁明快的感觉和深刻的视觉印象;
页面需具有很好的访问兼容性,需支持主流浏览器,需要适配Pad、手机等多种移动终端。
门户网站重点栏目设计
市政府门户网站至少要有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在线服务、数据开放栏目。
2.3.1.1、信息发布。包括概况信息,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文件资料,政务动态,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报,数据发布和数据开放,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3.1.2、解读回应。将本地区拟发布的重要政策文件制作成便于公众理解和互联网传播的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解读材料在政府网站上发布,并做好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的相互关联。
2.3.1.3、互动交流。搭建统一的互动交流栏目,提供给平台上的政府网站使用,满足各县区、市直部门互动交流的需求。具体包括领导信箱、咨询投诉、在线访谈、征集调查等子栏目,可与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平台对接,网友可通过政务微博、微信服务平台,访问互动交流栏目进行互动交流。
本次改版重点优化内容包括:
增加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及展示功能。
增加在线调查及意见征集功能,并实现结果公开反馈。
2.3.1.4、在线服务。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和前端整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统一的网上在线服务入口,集约化平台上的各部门政府网站的在线服务统一接入省政务服务平台。
2.3.2 门户网站移动版建设
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移动版建设,需要对其文章的浏览、在线交流互动、在线办事服务等各个页面需具有很好的访问兼容性,需支持主流浏览器,需要适配Pad、手机等多种移动终端。
移动化网站建设具体效果如下:
网站可自动识别用户访问设备,为用户提供最优的访问体验;
与PC门户同一域名,共享网站域名权重,实现门户主站在PC版与手机、Pad多屏幕的自动适配展示;
数据来源一致,PC门户与移动门户展示数据来源一致,对外展示数据同步统一;
内容一次发布,多屏内容实时同步更新;
移动门户网站支持文字格式自动清洗,图片自动转换压缩,表格滑动显示,上传视频时转换视频为适合移动设备播放的格式,让移动设备上的文字、图片、视频更加清晰,更容易阅读。
2.3.3 门户网站二维码创新应用
根据《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文件中优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管理服务,开展二维码创新应用,向公众提供政务资讯、实用查询、信息地图、咨询投诉等便民服务的要求,创新页面二维码应用,方便传播和查阅。
二维码创新应用具体效果如下:
网站各页面提供本页面的二维码自动生成,访问者可通过手机、平板等设备扫描二维码在移动端进行适配访问,在线办事服务、政务咨询投诉等互动交流功能,也可通过移动端就能登记、查询,操作简单方便。
可将本页面便捷地分享至QQ、微信等即时移动通信工具中,最大化传播。
可将重要页面二维码打印,在政务办事大厅、社区等地张贴,开展线上线下协同联动的推广活动,提高政府网站的用户粘性、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影响力。
2.3.4 市政府门户网站实施
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实施,将严格按照政府网站页面设计规范、政府网站功能设置要求进行。
2.3.4.1、地址链接:
内部链接:清晰有效,体现内容分类和访问路径的逻辑性;网站改版URL保持不变。
外部链接:建立外部链接审核机制;不得链接商业网站。
链接管理:建立链接检测巡检机制;严格对非政府网站链接的管理,打开时提示。
2.3.4.2、网页标签:
网站标签:网站名称、网站域名、政府网站标识码。
栏目标签:栏目名称、栏目描述、栏目关键词、栏目类别。
内容页面标签:标题、发布时间、来源、关键词、作者、摘要、图片、网址。
2.3.4.3、其他:
最大限度减少额外安装组件、空间或插件。
应用系统、附件、视频等应有效可用,名称要直观准确。
附件、视频等格式应便于常用软件打开,避免用户额外安装软件。
严禁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
要根据用户访问和使用习惯,对网站展现进行常态化优化调整。
完成网站IPV6改造。
完成原网站数据安全平滑迁移。
2.3.5 政务公开系统设计开发
为深化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改版升级,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板块建设,充分体现“五公开”要求,对现有政务公开系统进行开发设计,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创新发展,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具体内容如下:
2.3.5.1、人大政协专栏建设。人大政协专栏建设,分类(按主题分类)、分年度展示各地人大政协办理情况,可调整领域,如生育、交通、教科文卫体、政法社会保障、经济建设等。
2.3.5.2、财政资金公开专栏建设。财政资金公开专栏建设,分类、分年度展示。其中分类为政府预算,政府决算,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度排行榜、未公开预决算的部门和单位名单等。
2.3.5.3、政府公报专栏建设。政府公报专栏建设,分年度展示(参考目录做法制作)。
2.3.5.4、政府重点工作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专栏。政府重点工作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专栏建设,围绕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情况,制作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专栏。分年度展示。
2.3.5.5、政府年度报告、网站年报展示。政府年度报告、网站年报展示,提供分年度展示。
2.3.5.6、重点领域公开版块分类展现。建设以重点公开内容为版块的市人民政府网页组成形式,提供分类、分年度展现。分类如卫生版块(集中展示卫健委、卫生监督执法数据以及县区数据及涉及卫生健康方面数据),方便公众查阅。重点领域公开版块分类展现数据不低于6个。
2.3.5.7、按部门统计发布量。在现有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后台中,增加按市直单位、区县单位的部门发布量访问量统计功能。提供按年、月或自定义时间段统计功能,并提供查询结果导出为Excel表格功能。
2.3.5.8、完善搜索功能。按全部、普通栏目内容、政策文件、政务服务、图片进行大类搜索,维度上可按时间,如所有、1年内、1月内进行搜索 ,全文匹配 标题匹配 文件类型 进行搜索。
2.3.5.9、尽可能实现静态页面。本次需完成原动态页面至少2个以上的静态页面组件调整。
2.3.6 系统对接集成
2.3.6.1、与触摸屏系统对接集成。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触摸屏系统提供数据接口,实现政务资讯、政策文件等内容的同步发布。同时,对触摸屏中的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内容提供数据接收接口,实现双向信息流转,统一数据管理。
2.3.6.2、与信用保山系统对接集成。链接信用中国(云南保山)网站,提供信用公示信息展示与查询,信用服务办理的快速入口。
2.3.6.3、预留其他系统接口。本次项目建设需遵循接口开放原则,并预留有关已知的或可预知的接口,保证与省市在建以及未来规划建设的各类平台之间的无缝对接、互联互通。
2.3.7数据迁移
平台正式开发测试完成后,将现有保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历史数据信息安全、完整、平滑地导入到新站点。迁移前,根据现有政府网站系统架构分别设计迁移方案。迁移后,为确保平滑过渡实行新老系统双轨运行(新平台使用的数据库为PGSQL)。
2.3.8政府网站技术标准规范编制(不需要在投标书上应答,但需作承诺)
2.3.8.1 完成接口技术标准规范编制;
2.3.8.2 完成应用场场景技术标准规范编制;
2.3.8.3 完成标签代码标准规范编制;
2.3.8.4 完成文章内容发布标准规范编制;
2.4 建设工期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服务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参加谈判者请于2019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305室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的方式获取谈判文件。
(二)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三)采用邮件寄送谈判文件的,请注明该项目项目编号、邮箱地址、联系人、传真及手机号码。采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后以电子邮件发送谈判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
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8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地点: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五楼二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同仁街26号五楼)。
4、谈判申请单位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还须同时提交资料的原件:以本文件中要求为准。
5、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9年10月18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申请文件地点及谈判地点: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五楼二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同仁街26号五楼)。
6、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6、其他
供应商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全部内容;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隆阳区同仁街26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875-2160031
邮政编码:678000
监督电话:0875-2166980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