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s_mzhenj-17_E/2021-030109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发布日期 | 2016-12-12 |
文号 | 浏览量 |
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龙陵县龙山硅有限责任公司、昌宁县贞元冶炼硅有有限公司、腾冲县巨鑫硅业有限公司、云南保山丙麻硅业有限责任公司、龙陵泰康硅业有限公司等发起人:
你们报送的申请成立保山市硅业协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云南省行业协会条例》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保山市硅业协会。请在我局发文之日起3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章程,选举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领取登记证书。
二、保山市硅业协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依照核准的行业协会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保山市民政局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