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娱乐场所备案(审核) |
办理材料 |
1.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没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 2.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图复印件、监控位置图; 3.消防大队以上级别出具的《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4.文化主管部门核发的《娱乐经营许可证》; 5.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6.《房屋安全鉴定书》; 7.备案登记表; 8.消防安全合格证复印件; 9.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 10.保安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和保安合同; 11.法人、负责人和保安人员的基本情况(含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2.员工花名册(所有人); 13.申请人所写申请书; 14.“电子游艺场所”需提交场所内电子游戏机型明细表。 |
办理方式(实现方式、办理时限等) |
即办(备案,不需发证) |
办理地点 |
受理窗口: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治安大队(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龙泉路358号);腾冲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观音塘小区300号);龙陵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龙陵县龙山镇龙山中路上节街);昌宁县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昌宁县田园镇滨河东路4号);施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施甸县城规划新区政法片区白云路)。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