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0-2-/2019-010901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便民服务
  • 发布日期
  • 2019-01-03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娱乐场所备案(审核)

事项名称

娱乐场所备案(审核)

办理材料

1.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没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

2.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图复印件、监控位置图;

3.消防大队以上级别出具的《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4.文化主管部门核发的《娱乐经营许可证》;

5.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6.《房屋安全鉴定书》;

7.备案登记表;

8.消防安全合格证复印件;

9.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

10.保安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和保安合同;

11.法人、负责人和保安人员的基本情况(含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2.员工花名册(所有人);

13.申请人所写申请书;

14.“电子游艺场所”需提交场所内电子游戏机型明细表。

办理方式(实现方式、办理时限等)

即办(备案,不需发证)

办理地点

受理窗口: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治安大队(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龙泉路358号);腾冲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观音塘小区300号);龙陵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龙陵县龙山镇龙山中路上节街);昌宁县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昌宁县田园镇滨河东路4号);施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施甸县城规划新区政法片区白云路)。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