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公安机关审批的爆破作业项目审批 |
办理材料 | 1.《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格式化表格); 2.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单位持有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3.设计施工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爆破作业合同; 4.安全评估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安全评估合同; 5.安全监理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安全监理合同; 6.设计施工单位编制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文件; 7.安全评估单位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的安全评估报告。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
办理方式(实现方式、办理时限等) | 实现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结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1.通过互联网《云南省民爆信息系统网络服务平台》提交格式化电子资料申请《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及相关附件。 2.受理窗口:到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治安大队(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龙泉路358号);腾冲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观音塘小区300号);龙陵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龙陵县龙山镇龙山中路上节街);昌宁县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昌宁县田园镇滨河东路4号);施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施甸县城规划新区政法片区白云路)办理。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