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焰火燃放许可证 |
办理材料 |
1.《焰火燃放许可证》申请表(格式化表格); 2.燃放作业方案; 3.燃放作业单位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4.燃放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
办理方式(实现方式、办理时限等) |
实现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结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1.通过互联网《全国烟花爆竹信息管理系统企业部分》(网址:http://www.yhbzxt.com)提交格式化电子资料申请及相关附件。 2.受理窗口:举办Ⅱ级以上(含Ⅱ级)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向活动举办地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3楼A4区市公安局窗口(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提交申请材料。举办Ⅲ级以下(含Ⅲ级)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向活动举办地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治安大队(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龙泉路358号);腾冲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观音塘小区300号);龙陵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龙陵县龙山镇龙山中路上节街);昌宁县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昌宁县田园镇滨河东路4号);施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施甸县城规划新区政法片区白云路),提交申请材料。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