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爆破作业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爆破作业的情况报告 |
办理材料 | 爆破作业项目的有关情况。 |
办理方式(实现方式、办理时限等) | 即办(报告,不需发证) |
办理地点 | 受理窗口:爆破作业单位向爆破作业所在地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治安大队(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龙泉路358号);腾冲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观音塘小区300号);龙陵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龙陵县龙山镇龙山中路上节街);昌宁县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昌宁县田园镇滨河东路4号);施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施甸县城规划新区政法片区白云路)提交材料。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