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0-2-/2022-0411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便民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2-04-11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购买情况备案指南

事项名称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购买情况备案

办理材料

销售单位:销售的品种、数量信息;

购买单位:购买的品种、数量信息。

办理方式(实现方式、办理时限等)

网上办理(备案,不需发证)

办理地点

1.通过互联网《云南省民爆信息系统网络服务平台》提交备案。

2.受理窗口:单位向所在地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治安大队(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龙泉路358号);腾冲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观音塘小区300号);龙陵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龙陵县龙山镇龙山中路上节街);昌宁县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昌宁县田园镇滨河东路4号);施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施甸县城规划新区政法片区白云路)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